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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治国的历史里程碑

2018-03-18 14:18:00 作者:郑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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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终会铭记下这一刻。17日上午,当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全场庄严肃穆而神圣。

首次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仪式,万众期待而又举世瞩目。它体现了最高领导人对宪法至高无上权威性的尊崇,对宪制、法治严肃性的珍视和维护。某种程度上,它是“纸上宪法”到“实践宪法”华丽转身的一个里程碑,是中国依宪治国道路上留下的清晰而坚定的脚印。

“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孙中山先生一语道出了人民制宪的真谛。因为一切国家权力都来源于宪法,必然要效忠于宪法。借助宪法宣誓,可以让宣誓主体谨记权力的合宪性来源,涤荡权大于法的传统残馀,从而在形式上导正千百年来的权力错位。可以说,向宪法宣誓就是一种“主权在民”的郑重承诺。

而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为“纲”,其他法律法规为“目”,“纲”举才能“目”张。建设法治国家,就必须将宪法置于核心位置。而最高领导者对待宪法的态度,往往更能检验宪法的权威程度。

此番习近平等国家领导人向宪法宣誓效忠,无疑向世人传递出,任何人无论其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受到宪法约束。

这不仅体现了执政者对宪法和国家的忠诚与尊重,更意味着对宪法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的确认与承诺,表明宪法在其就职第一刻便产生了真真切切的效力。

更重要的,这种庄严的公开宣示,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国民宪法课。就职誓言通过新任国家领导人之口,向全体国民重申了国家的核心价值,足以增强民众对现行政治制度的认可和信仰。相信在一次次宪法宣誓的文化浸润下,会越来越多地积攒起依宪治国的共识,在全社会播下尊重和信仰宪法的“火种”。

当然,行胜于言。宪法必须被实践,否则将形同虚设。在庄严仪式感的背后,我们更需要的,是宣誓者将誓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夙夜在公,俯首为民。这是“依宪治国”的内在要求,更是“民之所望”的精神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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