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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独”手伸进香港 警惕两“独”合流

2019-01-17 03:18:09大公报 作者: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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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既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又有利於统一后台湾长治久安。台湾退役上将许历农最近撰文也认为“一国两制”是和平统一最佳方案。他说,“‘一国两制’是大陆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有目标、有方法、有步骤,是当前的最佳方案。而反对‘一国两制’的人,只是为反对而反对,不去考虑理由、未来、后果!”他还指出,两岸统一后,台湾每年可以节省庞大的防务预算,用以充实经济、改善民生与社会福利;在经济上可以彼此互补,台湾可借大陆广大的市场与国际关係拓展经贸,真的是互利双赢的两岸之福。许历农所说的都是浅显易懂的道理,而“拚经济”也正是台湾主流民意所期待。台当局又岂会不知?其实,蔡政府抵制“一国两制”,根源在於反对“一国”。它迄今不承认“九二共识”、不认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死抱“台独”党纲,反对统一,又怎会支持“一国两制”?民进党已戴上了“有色眼镜”,因此不论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取得如何瞩目的成功,它都视而不见或颠倒是非。

  最近有台媒认为,香港实施“一国两制”后未能落实民主,说“不但至今未实施普选,反而参政门槛越来越高”、“无论民主派如何争取,北京方面始终不答应”云云。言下之意,是把香港未能实施普选的责任归咎为大陆方面和香港特区政府。这根本就是指鹿为马。众所周知,2015年6月18日,28名“泛民”议员用他们的双手,否决了2017年特首普选方案,令香港的民主之路停滞不前。

  自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特区依法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并最终达至普选的目标。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中央政府为香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普选设定了时间表,充分体现了中央推动香港民主发展的诚意和善意。然而,香港反对派漠视基本法已制订特首提名方式,公然叫嚣“公民提名”、“政党提名”,并以此为由否决特首普选方案。到底是谁阻碍香港民主发展,已是一目了然。

  有台媒称,“(香港)泛民年轻一代主张‘港独’或‘自决’,成为北京方面打击的藉口”。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中央政府怎能容忍“港独”主张?一切意图分裂国家的行径都会遭到彻底的失败。选举主任裁定主张“港独”的人士提名无效,是依宪依法、公平公正,得到社会各界的坚定支持。而梁颂恒、游蕙祯、姚松炎等人分别作出宣扬“港独”口号、辱骂国家、篡改誓词的行为而失去议席资格,是咎由自取。“香港民族党”违反法律、宣扬“港独”而被取缔,是合宪合法、合乎程序、合乎民意。试问,有哪个单一制国家会允许分裂分子参与议会选举?有哪个主权国家的议会会容忍违法分子作乱?

  在“一国两制”方针之下,“一国”是根、是本。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大陆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民主”、“人权”、“言论自由”的旗号,扰乱香港的社会秩序和繁荣稳定。

  这些年台当局不仅在岛内大搞“去中国化”、搞“隐性台独”,还把“独”手伸进香港、声援“港独”人士,与“港独”沆瀣一气。其意图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要破坏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破坏“一国两制”,从而诬衊“一国两制”在香港实施失败。全体港人都要清醒地认识到台当局的恶毒用心,共同抵制“台独”、“港独”,为推动两岸关係和平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再立新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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