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隔海观澜 > 正文

隔海观澜 | 台当局“援港方案”违法 黑暴分子恐成“黑户”

2020-07-07 04:24:08大公报 作者:朱穗怡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民进党蔡英文政府口口声声说“台湾是法治社会”,但讽刺的是,破坏台湾法治、违反台湾法律的正是蔡政府自己。台当局陆委会上月中旬抛出“香港人道援助关怀行政专案”,明显违反岛内“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该条例第22条明订九种不符合申请居留台湾的情形,其中包括“现(曾)有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从事恐怖活动之虞”等。众所周知,在去年修例风波及今年遊行示威期间,香港黑暴分子打、砸、烧、抢的恶劣行径显然就是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香港警方也破获多起由黑暴分子製造的炸弹案,可见这些黑暴分子与恐怖分子无异。台当局竟然要收留这些劣迹斑斑的不法分子,给台湾社会治安埋下定时炸弹。这究竟视台湾法治为何物?这难道就是民进党所谓的“爱台湾”?这就是蔡政府口中的“为台湾民众谋福祉”?

台湾地区於1997年6月根据“香港澳门关係条例”而制订“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而该“许可办法”第22条明确规定了香港居民不得申请在台湾居留的情形:一、现(曾)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未经许可入境。(二)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三)有事实足认为有犯罪行为。(四)有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从事恐怖活动之虞。(五)参加或资助内乱、外患团体或其活动而隐瞒不报。(六)参加或资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组织或其活动而隐瞒不报。(七)有事实足认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习惯。”至於第二至第九种情形包括虚伪收养、伪造入境证件、假结婚、体检不合格、逾期停留等。

台湾方面当年制订以上这些不得申请入台的条件,是为了防範犯罪分子和暴力分子混进岛内危害社会秩序和民众人身安全,但如今民进党当局却无视岛内法律法规,向香港黑暴分子“开绿灯”。这些赴台的港人根本不是台当局宣扬的“民主鬥士”,而是在香港杀人放火之后“着草”去台湾的亡命之徒。去年11月,黑衣暴徒在沙田马鞍山港铁站大肆打砸破坏。任职建筑工人的李伯仅仅因为看不过眼、趋前理论,就遭暴徒点火烧身,一度危殆。在上水,数名市民因清理黑衣人掘起的砖头而竟被黑衣人围攻,清洁工罗伯头部被黑衣人的砖头砸中身亡。这些黑衣人满嘴“民主”、“自由”、“法治”,但一位老伯仅仅因不同政见、不同立场就遭到兇残对待;一位途人只不过是拍下暴徒的行径,就被砖头砸死。这是怎样的恐怖“民主”?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不少市民因与黑暴分子意见不合而遭群攻,被打得头破血流。黑暴分子的兇残程度令人髮指。

香港部分黑暴分子为逃避法律制裁而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台湾,甚至获得台当局“援助”,显然已经成为台湾社会治安的毒瘤。这些人在香港扔汽油弹、扔砖头、街头放火、破坏商舖、袭击警察、围殴不同意见的人士,事后却能逃到台湾、安然无恙,以致这些人以为“犯罪不会受到制裁”,如此在台湾再次犯事的机率大增。台湾民众难道会欢迎这些人?难道愿意在自己身边放定时炸弹?

“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17条还规定,香港或澳门居民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应递交的文件之一是“最近五年内警察纪录证明书”,即“良民证”,但逃往台湾的香港黑暴分子正是在香港犯了事才“着草”,何来“良民证”?可见,民进党当局收留香港黑暴分子於法不合。

至於岛内“香港澳门关係条例”第18条规定,对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紧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门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但香港黑暴分子逃去台湾根本不是因为在香港受到“政治打压”,恰恰相反,这些黑暴分子无视香港法治,践踏香港民主,到处放火打人,肆意破坏香港秩序,违反香港法律,完全不符合岛内“香港澳门关係条例”申请援助的条件。

民进党当局收留、援助香港黑暴分子,不仅违反台湾法律,更是让台湾广大民众置於风险之中。不少台湾人都觉得,香港这些暴力的年轻人不要来台湾。正因为台湾民意反对,台当局原本应上月初公布的“援港方案”足足拖了半个月才公布,而且把援助方案包装成“吸引香港专才赴台的方案”,以糊弄台湾民众。

然而,纸包不住火。这个违反台湾法律、且不受台湾民众支持的“援港方案”还能维持多久?已是不言而喻。香港黑暴分子根本不符合申请居留台湾的条件,届时抵挡不住台湾民意强烈反弹的蔡政府一句话就可以把在台湾的香港黑暴分子踢走。而无处可去的黑暴分子恐怕会沦为“黑人黑户”。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