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不是猛龙不过江”。这些年不少有实力的台湾艺人纷纷到大陆发展,再创事业“第二春”。不料,这当中的一些台湾艺人最近竟被民进党当局约谈,理由是这些艺人曾在网上转发大陆方面制作的“中国台湾必归”图卡。这正正踩到了奉行“台独”路线的赖清德和民进党的痛脚,难怪民进党当局气急败坏,要对支持两岸交流、支持两岸统一的台湾艺人“教训”一番了。事后,民进党当局并未开罚,但扬言“再犯就办”。可笑的是,其话音刚落,日前一众台湾艺人又转发大陆方面“抗战胜利”的贴文,令民进党当局颜面扫地。陆委会遂以“贴文内容未踩红线”为由给自己找了下台阶。
其实,外界颇为好奇:民进党当局能以何种依据“法办”相关艺人?转发“中国台湾必归”图卡触犯了台湾地区哪条法律?民进党当局不是时常标榜台湾是一个有言论自由的“民主社会”吗?台湾艺人难道不可以自由表达支持两岸统一的立场吗?岛内相关法律具有“一中”精神,即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同属一个中国,台湾艺人转发“中国台湾必归”等图卡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反倒是民进党当局肆意推行“台独”路线、大搞“去中国化”,违反岛内相关法律。
最讽刺的是,民进党当局文化部门负责人最近还写一篇千字文,名为“给想去或是已经去中国发展的台湾艺人的一封信:我们台湾”。他在“信”中宣称“文化不应该成为政府的宣传工具,更不能被上级控制和指导”。此言一出,即被台湾媒体打脸:这说的是民进党当局自己吧。台湾艺人在网上转发支持两岸统一的图卡,民进党当局就立刻约谈,甚至恐吓“再犯就办”,这不正是“被上级控制和指导”吗?
这位文化部门负责人还说“现在的‘文化部’拥有很大的能量,透过各种补助和投资、提高奖励、加强培训,不断创造文化人的工作机会和文化产业生态”,然而,这些所谓“补助和投资”多是流向亲绿的文艺人士。台媒揭发,岛内影视圈推动罢免最积极之一的王师的公司“牵猴子”就是获得民进党当局文化部门补助款的大户。在大罢免期间攻击国民党的歌手大支(曾冠榕)也被揭发近4年内获得约民进党当局2000万元(新台币,下同)补助。至于在岛内播出的影集《零日攻击》的拍摄公司董事是曾经担任蔡英文幕僚的林锦昌,没有拍片资历,却能从文化部门等机构取得约2.3亿的资金,显然是因为这部剧集蓄意炒作“大陆攻台”、贩卖“战争焦虑”。这些事例不过是冰山一角。民进党当局明年的“媒体政策及业务倡导费”总计编列超过新台币13.7亿元,比今年7亿元的法定媒体宣传预算增加近一倍。这当中不少的经费都是独厚亲绿媒体,使得这些“受资助”的媒体为民进党当局“护航”、“美化”。
民进党执政这九年多以来,为了操控舆论、豢养网军,不断把黑手伸向岛内文艺界和传媒界。只要是符合民进党“反中”、“台独”路线,只要是攻击在野党,便有机会获得相关补助。一些亲绿艺人因而沦为民进党当局的“政治打手”。岛内舆论指出,这种畸形的环境,不仅逼得台湾艺人只能往外发展,也大大压缩了台湾演艺界的创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