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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践踏香港的法治精神?

2018-06-13 09:01:19 作者:李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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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精神的核心是“无人可例外”。柏杨先生将法治精神说得很生动有趣,“大家都不准冲红灯,没有人可以例外。人人都不准随地吐痰,没有人可以例外。大家都赞同法制,没有人可以例外。既然建立了制度,我们就不可破坏它。”近日在旺角暴乱的主角定罪后,香港的一些律师及政客随意地发表评论,对“无人可例外”此一法治精神视若无睹,更提出了一种践踏法治精神的歪论──“只他(梁天琦)例外”,企图美化梁在旺角暴乱中的种种恶行。
 
梁天琦在被判6年刑期之前,一批政客呈上了一批求情信,而求情的理据竟然是形容梁天琦是“年轻有才能”、“关怀别人”的青年。他的代表律师更在庭上大赞梁天琦“善良”、“慷慨”、“勇于负责”、“没有推卸”云云。在暴乱当晚,媒体拍摄了梁天琦以木板袭警,其实是“百分百”的暴徒行径。这群求情人士根本就是美化暴力,运用了一种“只他例外”的思考模式,对社会带出了极为负面的讯息。
 
“只他例外”的思考模式有以下特点:我赞成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我自己却不能跟别人平等;我赞成建立制度,但只希望你们遵守制度,我自己可以不受制度拘束。“只他例外”的歪风,在非法“占中”时由一些政客鼓吹,于年轻人群体中蔓延。
 
梁天琦在参与立法会新界东补选时,言论间早已表露出“只他例外”的思想。在竞选期间,他的新来港人士身份被揭发后,他运用“只他例外”的思维模式,认为自己来港多年,与近年才移居香港的内地人不同,但两者究竟有何不同?为何只有他是例外?
 
一些律师及政客明显在为梁天琦求情时,又运用了“只他例外”的歪论,误导年轻一代深信反社会的罪行,只要是为了“违法达义”,便可称为“公民抗命”,当然可以任意妄为。而过去多宗违法暴力案件先后判决,已有数十位年轻人承受罪责,前途尽毁。而梁天琦于前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狱6年,是次判决让青年人明白法律的底线,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以身试法,正是表达出司法机关对“只他例外”违法行为的“零容忍”立场。
 
反对派在“占中”时培养出一批狂热分子,这批人相信暴力是加速实现所谓“正义”的手段,思想走向激进,成为了一班“违法达义”的“勇士”。如今他们要接受法律制裁,自然会大大削弱这股激进力量。因此,一班政客、律师们运用“只他例外”的歪理求情,表面上是为了梁天琦求情,但实际上是带出一个不良信息:青年们只要是为了香港(激进政客们心目中的香港),“违法达义”是没有问题的,更可获取“善良”、“慷慨”及“勇于负责”等美名,真是荒谬之极!
 
政府当年推行国民教育受阻,加上一些学者及政客的煽动,令这种“只他例外”的个人主义风气在年轻人群体中迅速蔓延。本地的激进政客虎视眈眈的,可以容易被动员起来的,就是这班信奉“只他例外”思想的年轻人。要克服这股歪风,社会可以提倡“推己及人”的精神。当人人相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处世态度,社会自然得以安定太平。
 
当前这班激进的年轻人正是缺乏了一份爱人之心,凡事只相信“只他例外”,未能承担起这份“推己及人”的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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