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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人出口,笨人出手

2018-06-13 10:22:18 作者:闻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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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涉及的旺角暴乱案前天宣判,梁天琦因暴动及袭警罪成被判监禁六年,同案另外两名被告卢建民、黄家驹则分别判监禁七年及三年半。应该说,这个刑罚出乎不少人的意料。
 
案件宣判后,不少人引用“六七事件”被告的刑罚作比较,认为梁天琦刑罚比港英时期对“六七事件”中同样干犯暴动罪的人还要严厉,因此属于“政治迫害”。这种说法其实是严重犯错:
 
图藉“阴谋论”混淆视听
 
第一,“六七事件”被告的刑罚并不低,至少有11人最初被判处4至5年有期徒刑,与梁天琦的刑期差不多。只是后来时任“港督”戴麟趾接受“监犯徒刑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11人减刑,各人的刑期才缩短到两年多。而梁天琦等人的案件并非终审,上诉结果亦可能与现判决不同。现在便匆匆将梁天琦的判刑与特赦结果相比,当然是不恰当的。
 
第二,在“六七事件”时期,《公安条例》尚未制定暴动罪。暴动罪是1970年修订《公安条例》时,才加入该条例,刑罚最高可以是十年。现在的司法量刑就是根据修订后的《公安条例》作出的,用新法例下的裁决,与此前裁决对比得出过严的结论,无疑是“清朝的剑斩明朝的官”。
 
第三,不少牵涉入“六七事件”的人也被判重刑。比如曾德成,仅仅因为派发传单就被判监禁两年。这放在现在是不可想像的。
 
第四,在《公安条例》加入暴动罪后,1989年白石船民中心暴动以及2000年喜灵洲戒毒所暴动及纵火案两宗类似案件,前者刑罚是五年监禁,后者则高达九至十年监禁,都与梁的判刑属于同一量级。可见,法官在判刑时,即便有从重处罚的因素,也在法定量刑范围内。
 
我们看到,这次审讯放在高院,起用了陪审团,本身就是为了让有争议性的案件更经得起舆论评说。梁天琦等被告罪名成立的裁决,是陪审团退庭商议的结果,它不是由法官,更不是由政府决定。在法定量刑范围内,法官偏重还是偏轻,是否有下调的条件,则完全是法官的法定权力。大众可以各抒己见,但毫无理由地指责“政治迫害”,显然已经超出了正常点评范围。正如在裁决书上所写的,量刑只考虑案件破坏社会安宁程度。因应香港有人鼓吹暴力的现状,“法庭需要作出具备阻吓性的刑罚”,防止香港继续出现暴力化。这种说法也是合情合理的,有坚固的法律基础。所谓“政治迫害论”可以休矣。
 
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马道立6月9日在资深大律师委任典礼上的演说时指出:“法庭只是处理法律问题而已”;一些人“将自己对法律的看法与法庭对该事件的裁断结果画上等号,对法律体制的观感甚至信心,变成主要甚至完全地视乎判决的结果而定”;这些人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
 
在旺暴案主犯梁天琦被判刑后,案件已经有阶段性的结果,部分正义得以伸张。但笔者仍然对年轻人承受沉重代价感心痛及可惜。更可惜的是在背后鼓动他们的人,尚没有得到法律的正义审判。
 
这包括直接的组织者,比如“本民前”前召集人黄台仰在旺角暴乱中,其煽动责任可能比梁天琦还大,可是他弃保潜逃,到现在还不知所终。只要一天不把他缉拿归案,旺暴案就不能说已经完结。此外,当局亦要追究背后推波助澜者的责任。
 
旺角暴乱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此前,打着“本土主义”旗号的“港独”势力,已发起“光复行动”、“鸠呜行动”等针对内地人的事件。而在这背后,虽然不乏社会因素,但很明显是有右翼民粹势力的煽动。他们把一些香港经济上的结构性问题,以及因香港与内地人员来往带来的不便,都归罪在内地游客与新来港人士上。
 
须追究背后推手责任
 
他们还自称教主、国师,鼓吹“热血”、“勇武”,以这些仇恨性的言论给广大基层青年洗脑,从中谋取经济与政治利益。俗话说:“精人出口,笨人出手”。这些背后的始作俑者从来都是利己主义者,从来不会以身犯险,一看形势不对就立即切割,把受煽动、受蒙蔽的青年当成炮灰。
 
梁天琦有大学学历,有自己的思考,是“勇武派”的“港独”组织头领之一,受到法律的制裁乃咎由自取。但他走上“港独”的道路,很难说没有那些“港独”理论家的影响。还有一些似乎和“港独”不沾边,表面上“反对暴力”,但在背后一直摇旗呐喊、推波助澜的法律界与政界人士。比如大学法律副教授鼓吹“违法达义”;前立法会议员撰文吹捧“梁天琦是30年来最出色的政治人物”;现任立法会议员鼓吹“入狱令人生更精彩”。这些与法治背道而驰的偏激言论,不着边际的吹捧,让梁天琦自我意识膨胀,以为自己就是“被选中的人”,对他走在错误的道路上推一把。
 
其实,与梁天琦相比,那些大众连名字也难以记起的“基层港独分子”才是最值得惋惜。比如这次判了七年的卢建民,他只有中五学历,在餐厅当侍应,收入不高。应该说,本质上他不是什么坏人。讽刺的是,其实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新来港人士。如果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气氛中,他即便不能创一番事业,也能好好地生活下去。正是由于那股煽动针对内地人的社会歪风,令他最后落得可叹的下场。
 
只要偏激思想还在流传,只要宣扬偏激思想的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就会不断有“新梁天琦”、“卢建民第二”的出现。香港社会割除毒瘤还任重道远。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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