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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两检”覆核係玩嘢/关 昭

2018-07-10 03:16:5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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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长毛”梁国雄及“青年新政”梁颂恒在内的五人,就高铁“一地两检”提出司法覆核,代表律政司应讯的余若海昨要求法庭将五宗申请合併为一案处理。

  余若海大律师的要求,绝对合理,相关法官应予採纳,以符合司法公义及市民利益。

  事实是,“长毛”、梁颂恒等人提出的所谓覆核,根本就是一塌糊涂、不知所谓。

  首先,高铁实施“一地两检”,是由特区政府根据实际运作需要而提出,不在港境内进行“一地两检”,乘客要中途下车过关,高铁也就不成“高速”了。明眼人一看便能明白。

  而更重要的是,高铁港段实施“一地两检”,最终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作出的决定,从法理高度而言,这是一次全国的、宪制性的决定。而根据基本法规定及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已经作出的解释,上级立法机关作出的释法及决定,特区法院必须遵守,也就是说,对全国人大批准“一地两检”的决定,特区法院是无权审理、更无权推翻的。但是,“长毛”等人狡狯“成性”,钻法律空子,从所谓对基本法第十八条:全国性法律除附件三规定者外不在港实施,就法律观点不同而提出司法覆核。

  但是,儘管对基本法条文的解读可以存在法律观点上的差异与争议,但“万变不离其宗”,今次高铁“一地两检”,法理依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出的决定,这一决定,与基本法及释法在宪制上是具有同等地位的。因此,不管“长毛”一夥如何狡猾,企图以所谓法律观点之争来否定全国人大的决定、阻挠“一地两检”落实和高铁如期开通,其阴谋是决不能得逞和注定要失败的。

  对此,相关法院和法官必须接纳余若海大律师之议,五宗申请合併作一案处理,并依法判其覆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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