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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外国势力勾连“港独”四点建议/博 梁

2018-08-18 03:16: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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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最终成功在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宣独”,坊间对此连日来作出义正词严的谴责。然而,愚以为,更重要的是,我们该如何反制这种外国势力的所作所为?

  第一,是马上推动二十三条立法。其实今次的事件,正正突显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未能立法的一大漏洞,既然特区政府就二十三条进行立法是“责无旁贷”,那麼立法工作绝不应再拖延。事实上,表面上争议声音最大的“一地两检”方案,亦在民意普遍支持下顺利通过,且当局计劃取缔“香港民族党”的行动,也赢得市民掌声。为了遏制“港独”以至是其他分离势力在香港有恃无恐地运作及活动,现时已有迫切性马上推动二十三条立法工作。

  第二,是壮大我方英语评论阵容。今次事件的另一启示,是“港独”问题已牵涉外国势力的全力干涉和受到複杂国际形势所牵动。因此,为了有效反制这些抹黑和攻击,我方确实有需要壮大英语评论阵容,做到主动出击,绝不能任由像陈浩天等人的歪理在国际间如病毒般散播。例如,我方可联络一些理性中立的外国外交官、港英时代前要员撰写英语评论文章,以至是发表演讲,以求在舆论攻防战中起着重要的平衡作用。

  须研究取缔其他“涉独”组织

  第三,是研究取缔其他“港独”组织。在取缔“香港民族党”的工作完成后,特区政府应果断进行下一步行动——慎重研究取缔其他“涉独”组织。部分组织以“自决”为纲领,把“港独”列为选项,跟“香港民族党”相比,根本只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分别,因此当局不能投鼠忌器,理应採取雷厉风行的手段,打击所有鼓吹“港独”的组织,特别是个别年轻政客与境外势力勾联,较诸陈浩天更为明目张胆,绝不能任之由之,继续任由他们在年轻人群组和社区中传播“港独”信息。

  第四,是全方位重夺法治话语权。今次事件,再一次展现了反对派如何赤裸裸进行法治对抗。“港独”违反宪法、违反《基本法》和本地法律已经是不争事实,但梁家杰、吴霭仪等反对派法律界“大佬”和杨岳桥等“新晋”,却不断藉着本身的法律专业形象,搬出“言论自由”等作为“港独”挡箭牌,企图误导市民。

  年初的大律师公会选举,已给反对派总动员攻陷,我方在法治的界线上,绝不能一退再退。爱国爱港的法律界精英们,应该致力跟部分与反对派渐行渐远、但却又选择沉默不作声的法律界人士联成一线,求同存异,在守护香港法治、反“港独”这些不可撼动的大前提下,尝试重夺法治话语权,即使未能成功佔得优势,也绝不能任由反对派主导整个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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