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便民惠民新规为两地融合注入新活力/金霖沅

2018-08-18 03:16:47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中央日前公布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定於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在内地居住并符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持证者可在内地的居住地依法享有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及9项便利,涵盖就业、教育、医疗、旅遊、金融等日常生活範畴。此次出台的《办法》不仅回应了一直以来港人的切实诉求,更是为长期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的香港居民解决了实际问题,令港澳台居民拥有更多参与国家发展的机会。

  自从去年习近平主席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提及中央将积极研究出台便利香港同胞在内地的政策措施后,有关部门於一年内相继推出了多项惠港便民的具体措施,包括在火车站设置可识读回乡证的自动售取票机、允许在内地就业的港澳人士缴存住房公积金、全面取消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需办理许可等事项。而此次出台的《办法》更进一步将“国民待遇”贯彻到底,围绕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诸多方面,提出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

  其中9项便利还包括旅馆住宿、银行保险期货、乘搭火车飞机、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对港澳居民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方便和优惠。

  便利港澳居民举措陆续有来

  在《办法》出台之前,内地许多银行都不接受港澳居民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开户,流动支付应用程式亦不接受用回乡证登记;即使接受用回乡证登记,都需要办理十分繁琐的手续。上述这些麻烦和不便,都将在今年9月1日以后一一获得解决。

  笔者认为,随着港澳与内地交流日益深化,支持与便利港澳台居民的举措会陆续有来,这是鼓励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国家新时代建设的必要政策基石。由於内地与港澳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港澳居民在内地生活、工作上的某些诉求目前还不具备解决条件,但笔者相信,中央一定会尽可能为港澳居民发展创造便利条件,比如将来有些突破性政策措施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

  此次颁布居住证办法后,不仅是各方面便捷程度大幅提升,更重要的是令港澳居民回内地时享有和内地居民无分别的待遇,这种无差异的待遇带来的是发自内心的身份认同感,激励港人不仅仅是国家新时代的见证者,更是参与其中的建设者。

  等到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开通后,香港居民到粤港澳大湾区的其他城市,将会如同在香港般方便;在未来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的带动下,香港和内地各大城市间的联繫将进一步强化,区内经济效率和发展潜力将显著提升。可以预见,未来将会有更多港商,特别是香港年轻人到内地发展,这是大势所趋,也是人心所向。

时事评论员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