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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应“接招”公开租约/关 昭

2018-08-28 03:16:1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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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昨天向外国记者会(FCC)发出信函,按FCC前执委Francis Moriarty要求,提供了“专业联合中心”(JPC)的租约,说明这类租约是应该和可以公开的,同时要求FCC同样地交出在下亚厘毕道2号的俱乐部的租约。

  此一争拗或事件,可以说完全是由FCC一手挑起。自邀请“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头子陈浩天演讲播“独”之后,不少市民都质疑FCC在中环下亚厘毕道核心地带的会所,为何一方面接受特区政府提供的特殊待遇,另方面却以该处作为播“独”平台,纷纷要求特区政府以业主身份收回该会所及撤销租约。

  梁振英作为前特首,任内处理过有关租务问题,自然有权向FCC提出劝喻以至警告;但FCC不仅不作反思和收敛,反而反唇相讥,提出全港有赚取商业利益的非牟利团体,包括由梁振英创立的、位於中环特殊规劃位置的一个专业协会,也应该一律公开租约,还指名挑战梁振英应“率先公开有关租约的内容”。

  FCC此一回应,不是明摆着“撩交嗌”吗?对此,有人说,梁振英作为前特首和国家级领导人,何苦要为陈浩天演讲会之事与FCC“开火”,不是“小题大作”以至“杀鸡用牛刀”吗?

  此说其实大谬不然。如果梁振英只是为一己私利之事出手或讲得太多,可能真会使人有“沉不住气”的感觉;但现在陈浩天的演讲会和FCC的租约都不是小事,前者事涉反分裂和国家安全,后者则关乎合约法规,无论在公在私,梁振英都很难不站出来表达看法及要求跟进处理。

  梁振英已公开了由他创立的工商和专业协会的会所租约,其内并无任何见不得人的地方;而梁振英已以行动作出回应,就该轮到FCC“接招”了,该会必须立即公开其与政府之间的租约,不能再龟缩或置之不理,市民和纳税人是有权知悉及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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