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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自导“被掳”闹剧?/子 言

2018-08-28 03:17:0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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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众志”昨日举行记者会,声称其两名成员分别在内地返港途中,遭国安强行带走及扣留盘问。“众志”常委罗冠聪称,要求特区政府“向中央提抗议”,以保障成员安全,云云。“众志”这一言论是极其可笑的,首先他们没有公布涉事人的姓名,事件真假无从证实;其次,主张“自决”式“港独”,已经涉嫌违反基本法,回到内地接受查问,这是理所当然之事。“众志”以此来作文章,无非是要想“炒”起话题,以为“自决”主张寻找藉口。

  “众志”记者会除了堆砌控诉式词语外,从头到尾都无法拿出具体证据,可信度严重成疑。

  首先,根据其描述,其中一名在3月被扣的成员被国安要求坐上安装有手铐及脚镣的椅子,当事人被扣查三小时获准离开,回港一周后多次收到国安来电;另一名在8月被扣的成员,盘问时在手指戴上类似测谎机的仪器,国安人员声称可以提供“信息费”,利诱该成员继续提供资讯。

  但从头到尾,都是“众志”自说自话,既没有“当事人”的现身说法,也拿不出任何具体的证据。正如民主党林子健也自称“被掳”,结果却是自编自导的闹剧,更被控以“误导警务人员罪”。更何况,早在3月就有人“被掳”的话,“众志”何以没有出声?到底是真有其事,还是夸张描述?

  其次,退一步说,就算“众志”没有说谎,实际上也是“自寻其辱”的结果。“众志”由外国势力操纵,主张“自决”式“港独”,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及香港基本法,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方面,内地执法机关完全有责任对可疑人士进行询问调查。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是“香港民族党”的党徒回内地,执法机关如果不查,那才是严重失职。“香港众志”必须明白,他们绝不是什麼“良民”,更不是什麼“合法”组织,加入这样的组织,又要回到内地,就必须有心理準备接受正常的调查。“众志”别装什麼“纯情”,既要“自决”,就要承受其后果,所谓“出来行,迟早要还”。

  “香港众志”在隔了半年之久,才声称有“被掳”事件,背后有什麼的意图?是要将自己装扮成“无辜”被打压的“弱者”形象?相信公众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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