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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马凯绝对公道/何汉权

2018-10-12 03:17:1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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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是非不分、混淆黑白。问题在於谁要主导这个时代,近日香港外国记者会(FCC)第一副主席马凯,被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拒绝续发工作签证,英国政府立即公开表态,要香港特区政府就事件作紧急解释交代,部分西方媒体随即加入附和行列,合奏的曲目是:香港言论及新闻自由受到威胁,立体多声大迴环,煞有介事。从教育角度,说点现状,讲些历史故事,导出人情道理,是有必要的。

  马凯原在香港工作合共七年,过往一直获批工作签证,为何如今被拒绝?广府话有句:“鸡食放光虫,心知肚明”,马凯的工作签证既然主要是从事记者工作,为何会邀请摆明车马违宪违法、严重破坏“一国两制”、有害国家及香港安全的“港独”人士,在香港外国记者会的大平台内公开演讲?

  这与记者的工作相称吗?合乎比例吗?从严肃的法律立场看,任何外籍人士在其他国家及地区工作,当违反工作签证规例,被取消或不续发签证,是理所当然!这与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毫无关係。

  英国外交部要求特区政府紧急解释英国公民为何不获续发工作签证,那一刻,有没有联想,英国本土不续发外人在英工作签证的案例有多少?又有多少会向被拒绝者解释原因呢?美国就更不在话下了,被拒诸美国门外,甚或扫地出门的人数,想必是“言论自由,民主充分”国家当中的世界冠军,说到底,霸主话事,还不是想做就做;自己认为有理由,有没有怀疑都可以了,何须解释?何须多言?

  再看历史,早於1862年,美国总统林肯签署《太平洋铁路法案》,大量华工被卖“猪仔”赴美建铁路、开採金矿,但金矿耗尽、铁路建成后,华人就成为白人打击的对象,於是至1882年,美国推出《排华法案》,暂停华人移民。而加拿大於1923年也有颁布俗称《排华法》的《华人移民法案》,来龙去脉几乎是翻拍美国的历史。当时美国与加拿大先后颁布《排华法案》,何曾有丁点儿知会清朝法政府及其后代表中国的北洋政府?

  美国《排华法案》甚且以白纸黑字,写在《美国法典》之上,英文标题是Exclusion of Chinese(排除华人),何其侮辱!当时的中国政府可以说“不”吗?可以叫喊美国、加拿大紧急解释吗?不想回忆,未敢忘记,历史是一面镜子,是过去、现在永无休止的对话,由此而衍生深沉的、向前的价值思考。而公道就是可验证的、可角色互换的,促进社会前进的普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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