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鎅刀未必唔会攞命\关昭

2018-11-08 03:16:3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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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水埗港铁站昨日发生女警开枪事件,一名可疑男子腹部中枪,送院救治,情况危殆,事件引起广泛关注,而焦点在於开枪的地点和必要性。

  事发於昨日上午上班繁忙时间,深水埗港铁站内人头湧湧,一名男子在站内被截查,他取出藏在背囊内的鎅刀挥舞,男女警员警告不果,女警开枪一响,命中疑人腹部。

  开枪女警姓袁,当差五年半,驻守西九龙总区,隶属机动部队,而她昨日这一枪之所以引起哄动,除了其他因素外,还因为这是本港警界自上世纪五十年代有女警加入以来“陀枪师姐”开的第一枪。

  当然,这个第一枪,是否必要和正确,关键在於是否符合警员“开枪守则”的规定,即出於遇到袭击和必要的自卫才可以开枪,与开枪警员是男是女、是“师兄”还是“师姐”无关,不过,由於女警开枪极为罕见,也可能更“惊险”,所以才会引起各方更大的关注。

  事实是,“陀枪师姐”第一枪出现之后,警方已经立即按规定办事,展开全面的调查取证,而据警队发言人表示,警员发出警告后持刀男子仍意欲袭警,警员在感到受到生命威胁的情况下开枪。警方强调,持刀男子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相信警员在开枪前已充分考虑行人及自身安全。

  但是,警方的调查工作还刚展开,一些议员已急不及待发表意见,质疑开枪女警没有顾及途人安全及当时并非生命安全受威胁。这些说法,就是缺乏根据和大可不必的。

  当时,可疑男子手持鎅刀挥舞,指向警员,鎅刀虽非致命武器,但如果伤及颈部喉咙或其他重要部位,后果也可以非常严重。多年前就有一名男警员在追贼时,被贼人用鎅刀割颈,失血过多、全身瘫痪,年前还曾上书特首要求“安乐死”,其情其状,令人同情。说鎅刀不会“攞命”的人是否应试一下被鎅刀架颈的后果和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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