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发展棕地须防明益地产商\陈学锋

2019-01-12 03:17:52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展开觅地工作16个月的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日前向特首提交报告,提出优先推展8个土地供应选项,包括发展棕地。黄远辉主持的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报告,对於未来发展土地具参考价值。不过,就棕地发展一事,笔者认为,发展棕地固然是一个解决土地房屋问题的可行方向,但开发棕地涉及的公帑可能不止万亿元,这些公帑最终到底益了谁,市民有必要关心一下。

  在香港所说的棕地,主要是指位於新界地区部分已荒废,或已被破坏并改用作其他用途的农地,这些土地的特点是大多位於新界的平原地带,土地平坦,亦有接驳交通。根据土地供应专责小组的资料,目前全港的棕地面积约为1300公顷,佔香港土地面积1%。

  需要一提的是,社会上可能存在一个误解,认为政府一直不愿意发展棕地。其实在1300公顷的棕地中,政府已经规劃和正在建设的土地,约有540公顷,包括古洞北/粉岭北的新发展区,洪水桥新发展区,以及元朗南、新界北等,未来来自发展棕地的主要新增土地供应,佔棕地整体约40%。

  未纳入发展规劃的约700多公顷棕地,大部分为私人土地,政府如果全数收回,须动用庞大的公帑,这些私人土地如果都换算成现金,数额可能大得惊人。应该说,上届政府及本届政府一直积极寻找可以开发的土地,新界易於开发的棕地,其实大部分已经发展了,剩下的棕地,如果真要发展的话,则需要小心处理利益关係的问题。

  发展土地,是为了解决香港的经济、民生发展问题,从这个出发点看,即使需要花一些公帑,也是应该的。但是针对棕地的开发问题,则需要小心其中的一些细节,因为魔鬼往往藏在细节裏。

  棕地中的私人土地,产权十分複杂,拥有这些土地的人,既有乡郊的原居民,也有乡村集体拥有的土地,比如乡村的祖堂地,但更多的土地,可能已经被少数地产商所持有,因此开发这些土地,在市民还未能享受其利时,土地的持有者可能已经分走了一大部分的好处。

  根据统计资料,本港四家主要私人发展商,在新界拥有不少於1000公顷农地,其中恒基地产约有420公顷农地;新鸿基有300公顷;新世界约160公顷;长实有130公顷。如果仅按政府目前收回农地用於新市镇发展的标準收购价─每平方呎1248元至1560元计算,假设政府全数收回发展商手中的农地,那麼恒基可得约564亿至705亿元;新鸿基可得约403亿至503亿元;新世界可得约215亿至269亿元;长实可得约175亿至218亿元。

  地产商拥有巨量的新界农地,而当政府投入巨额的公帑发展新界棕地,其中涉及大量私人土地,两者间的关係,想必很容易明白,难怪社会上有些意见认为,政府动用公帑开发棕地,最大的受益者还是持有大量土地的地产商,而落力向政府施加政治压力,逼政府开发棕地的,到底是在为地产商争利,还是为市民服务?

  因此,若政府最终真的在政治压力下,投入巨额公帑用以开发新界尚未发展的棕地,也需要有具体可行的方案,小心堕入“明益地产商”的陷阱。

   (棕地系列二之一)

民建联秘书长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