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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与爱国爱港阵营的基本区别/杨 坚

2019-02-04 03:17: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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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对待长者综援合资格申请年龄和“三隧分流”等民生政策上,香港对立政治团体表示了相同或相近的态度,令一些人产生一个疑问:反对派与爱国爱港阵营的区别在哪裏?

  这个问题的另两种表述,一是非建制派与建制派的区别在哪裏?另一是反对派与建制派的区别在哪裏?差异在於政治阵营的标籤。

  笔者不同意那两种说法。第一,反对派中的传统“泛民主派”是立法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而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建制一部分;第二,爱国爱港阵营是统一战线,容纳了在一些民生议题上持不同甚至对立观点的政治团体,也包容在若干政治议题上观点有某种程度差异的政治团体。因此,我一贯以反对派与爱国爱港阵营来分别标识香港两大对立政治派别。

  “补台”“站台”助政府施政

  爱国爱港阵营内部不同政治团体的基本共同点,是在“一国两制”的原则问题上持相同立场,表现在尊重和接受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地位,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帮助和推动特区政府提高管治和施政水平。爱国爱港阵营的基本共同点,劃出了她与反对派的明显界线,亦即两大对立政治派别的基本区别。

  於是,在对待特区落实国家《国歌法》上,反对派与爱国爱港阵营在立法会便泾渭分明了;在反对派中,传统“泛民主派”与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在策略上的差异也明显呈现了。

  1月23日,特区政府向立法会大会提交《国歌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和二读。在立法会外,属於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香港众志”,其主席林朗彦、秘书长黄之锋以及周庭、廖伟濂、郑家朗等成员,带备铝梯,衝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跨过花槽进入旗杆位置,将写有“不歌颂的自由”的横额挂在旗杆上,过程中同保安员发生肢体衝撞。

  在立法会内,“泛民主派”议员在座位上展示写有“反对国歌法 捍卫言论自由”的标语牌,大声高叫“反对国歌法”。他们的共同点都是以“言论自由”为幌子反对《国歌法》,差异在於表达方式。

  相比较,爱国爱港阵营内部不同政治团体即使在经济民生议题上有时呈现分歧,但对待特区落实《国歌法》这样的政治议题是立场一致而坚定的。

  在对待调高长者综援合资格申请年龄上,两大对立政治派别也有区别。特区政府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完善了有关新政策后,爱国爱港阵营表示接受;但是,反对派没完没了地坚持反对。同样,在“三隧分流”议题上,爱国爱港阵营支持政府进一步磋商的态度,反对派则保持对立的立场。

  总体上,爱国爱港阵营对特区政府管治和施政是持“补台”和“站台”的态度。“站台”是指坚决支持政府提出的合法合理合情的政策。“补台”是指帮助和推动政府制订合法合理合情的政策。相反,反对派不论政府制订和推行什麼政策,都是“鸡蛋裏挑骨头”,并且以贬低和打击政府管治权威作为争取选票的手段。

  行文至此,不能不说《香港01》周报第144期(2018年12月31日)刊登的张炳良教授专访,标题是《张炳良再谏民主派:告别旧思维,建立新论述,另觅真出路》。报道称:“张炳良直言,‘泛民’已走到十字关口,是时候告别旧思维,另觅新出路。”

  这话不错,问题是,“泛民主派”的新出路何在?张炳良认为,新出路是“第三道路”。他重提20年前他的观点:“民主党应发展合乎后资本主义现代社会的一套施政管治哲学出来。民主党既不应盲从放任的自由市场经济学派,也不应事事以为政府干预就灵。民主党应走出‘第三道路’来,简言之:是如何令市场更有效地运作,以及如何令政府更有效率和有效能地运作。我们追求应是体现社会合力分配和公义的民主体制,一个‘新’的市场和‘新’的政府。”

  “泛民”无法行“第三道路”

  张炳良认为,他主张的“第三道路”不同於近期某些政治人物、政治团体主张和实践的“中间路”。张炳良说:“我当年提出的‘第三道路’,从来不是‘中间路’。在政治上,如果你想走中间路线,是没有市场的。你不是A,也不是B,那你就需要讲明白,你是C,而C是什麼?你总不能说,你在A和B之间,这其实是‘骑墙’,旗帜不鲜明,注定会失败。”“民主派若想突破,就应该走出另一条路,这条路可能吸纳了另外两条路的精髓,更能够回应当下的困局。你不需要刻意温和,可以走得很执著、很轰烈、很坚定,但不要因为‘不敢’或‘忌惮’而‘刻意温和’。”

  张炳良设计的是一种愿景,反对派不可能实现。因为,香港政治派别分野取决於“一国两制”的基本矛盾,即如何对待中央,不是A便是B,不可能有C。只有香港的政治团体都尊重和接受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地位,它们的分野才可能以看待政府与市场基本关係来重新界定。那样的前景意味着香港没有了“泛民主派”。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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