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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1654天的公义/博 梁

2019-04-10 03:17:5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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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是非法“佔中”爆发第一千六百五十四日的日子,这一天,“佔中”三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名均告成立,戴、陈二人另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的罪名同样成立;同案其余六名被告也分别有一至两项罪名成立。承担刑责的时辰,似乎终於来到了!

  笔者纵然用上“承担”二字,但是,由於求情程序尚未完成,最终九人是否会被判处监禁刑罚?刑期会有多长?抑或又是社会服务令了事?整个社会纵然高度关注,但一切仍然有待法官裁决揭盅。且值得注意的是,九名被告之中,有人要求法官判处社服令,有人则代表他人提出此一要求,有人在审判来临前已事先张扬会提出上诉。可以说,事情毫无疑问还有很多变数。

  这一千六百五十四日,香港人等也等得实在太苦、太久了。

  “佔中”那七十九日固然充斥着荒诞与暴力,而“佔中”过后,所谓的“公民抗争”,基本上都是充满着偏激、仇恨和歧视,这些“抗争”具体体现在“鸠呜团”、“光复行动”、无证内地男童匿港九年风波、焚烧基本法、球场嘘国歌、西贡炸弹案、校园衝击、“港独”进击等等。当然,最令人愤怒和悲哀的,始终是那场劃破香港和平夜空的旺角暴乱。

  戴耀廷等三人,二人是学者、一人是牧者,三“者”打开的潘朵拉盒子,在这一千六百五十四日裏头,毫无疑问为香港,特别是年轻人带来了极其深远的祸害。校园外,年轻人参与暴力行动锒铛入狱,断送一生前程;校园内,“港独”和辱师之风悄然颳起愈演愈烈,有学生因此被停学和踢出校时才如梦初醒恨错难返。说到底,这些年轻人,无不是相信了所谓的“公民抗命无罪”。害苦他们的是谁?是戴耀廷他们!

  判刑的日子,或许还要等上一段时间,不过,戴耀廷之流罪名既已成立,当务之急,乃是港大从速启动纪律聆讯程序,研究解僱触犯刑事法律的戴耀廷。否则,一个这样的罪犯,竟然可以继续大摇大摆在港大自由行走、继续公然在法律学院“教”法律、暗地散播违法意识,这确实是对香港法治最大的讽刺。

  莘莘学子是香港的未来,受害受荼毒乃是一个也嫌多。就请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和港大校长张翔,展现你们的决心和良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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