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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要多谢涂谨申\关 昭

2019-04-18 03:17: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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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昨日首次就政府提出的修订移交逃犯条例草案开会,那边厢,涉嫌在台杀害女友的被告陈同佳已站上法院犯人栏,随时可能仅因轻微的盗用他人财物罪脱身,但这边厢,反对派却在立会内会上演“大龙凤”,“查撑笃撑”,开了两个鐘头会,连个主席也未选出,更遑论审议和通过了。

  有朝一日,陈同佳如果得以逍遥法外,第一个要登门多谢的就是涂谨申;如果没有涂谨申的“帮忙”,移交条例修订得以早日通过,陈就会被依法移送台湾,面对杀人命案的起诉,命丧他乡的女子也得以雪恨申冤。

  因此,事实俱在,不管反对派抬出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又是人权、又是公义,说到底,他们都不过是一群善恶不明、是非不分的“帮兇”而已,为了达到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目的,是不惜埋没良知和损害法治的。

  目前情况很清楚,反对派一夥除了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外,反修例的另一个图谋就是藉此攻击内地司法。昨日,大律师公会会长戴启思就声称,移交修例必须要加多一项,註明如果提出移交要求或逃犯将会被移送的地方“人权纪录不佳”,不能确保被移交者会得到“公平审讯”,特区法院就有权“拒绝移交”,云云。

  按戴启思这名“人权大状”的说法,修订移交条例,到底是为了制裁逃犯、完善特区法治,还是为了藉此去干预所谓的内地人权状况和司法制度?内地法院审讯公平不公平、人权状况理想不理想,难道不是由内地有关部门按法律原则和实际情况去决定,而是由香港大律师公会和戴启思去评定的吗?以此荒谬逻辑,难道内地司法人员都是“逃犯”而要被针对?

  反对派阻挠修改移交逃犯条例,一是为兇徒恶人撑腰,二是破坏特区与内地关係,所以绝不能让他们得逞。保安局局长不能日日讲“好急”,还要有切实的应对办法,确保修例早日完成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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