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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佔中”遗毒 从关怀青年开始/叶建明

2019-04-18 03:17:5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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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16日,戴耀廷在信报专栏抛出《公民抗命的最大杀伤力武器》一文,称:“要争取香港落实真普选,可能要準备‘杀伤力’更大的武器——佔领中环”。自那时起,他以及其他“佔中”组织和策劃者,以冠冕堂皇的语言包装非法行动,便成了反对派的“拿手武器”。2014年的非法“佔中”成为他们“歪理学说指导非法行动”的实验场。

  那场79天的非法“佔中”明明是暴力行动,他们却说是“爱与和平”、“公民抗命”;明明是毁掉香港的普选,他们却称之为是为了“民主”;明明是衝击了香港法治,他们却声称“违法达义”;明明伤害了香港广大民众的利益,他们却称是因为“爱香港”。

  “佔中”对香港的伤害是长远:它摧毁了香港的平和,使暴戾之气瀰漫,令香港走上暴力、激进之路;它坑害了一代青少年,让青少年以为“违法”也可以“达义”,以为少数人的意愿可以凌驾於法律之上;它催生了“港独”,危害香港未来发展安全;它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威,挑战基本法,歪曲“一国两制”,试图将“两制”凌驾於“一国”之上……直到今天,“佔中”策劃组织者给香港带来的恶劣影响依然在发酵。

  即便在法庭判决“佔中”组织者有罪的当下,他们依然以“悲情英雄”来包装自己,毫不认罪,继续迷惑青年。“佔中”的毒根盘根错节,如果不加以铲除,一遇时机,将可能再度毒枝蔓延。如何避免“佔中”暴力再度出现,如何避免青年再陷入“佔中”一类的违法泥塘,是我们当前应该深切思考的。

  最近法院裁决戴耀廷等9名被告罪成,裁决剥去他们的“道德光环”。法官表示:“非暴力的‘公民抗命’在香港并不是刑事控罪的辩护理由,任何人不论其违法目的如何,只要违法就要负上法律责任。”判词是对戴耀廷“佔中”等“理论”的拨乱反正。

  有人把法律称为“照路的灯”,意思是法律会昭告社会,应该走什麼路,什麼路不能走。当年戴耀廷提出“佔中”计劃后,社会各界都认定所谓“非暴力”几乎不可能。为此,有反对派人士恶毒地表示要利用“失控”“迫使解放军出来清场”,以“推高‘民主’运动”,试图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对这一切戴耀廷等人心知肚明。为此,他们必须负上相应法律责任,让社会、特别是年轻人看清楚法律这盏灯要求“走什麼路”。法官最终如何量刑我们尚不得而知。但是,对於严重伤害香港,伤害香港青年一代,影响香港未来的违法首恶者,轻判无法对其实现惩戒,无法对社会起到警示。期待法律这盏“照路的灯”,给社会更清晰的信息。

  从根本上挖掉“佔中”毒根,人心工作是重中之重,青年的教育是重中之重。戴耀廷的“违法达义”等谬论给一些年轻人洗脑。当时戴耀廷直接提出,可以拉拢到反对派意见领袖及其“基本盘”,接下来就要想办法接触不在这一範围内的年轻知识分子,以20至30岁的知识分子为主要对象,再由他们“传道”,在自己的圈子、自己的社群内宣扬“佔中”理念。当时还有人撰文称,“佔中”只是最后一步,在此之前要做的工作是“佔领人心”。

  今天,我们亦应针锋相对。除了以法院裁决起拨乱反正作用外,社会各界,特别是知识界、教育界、传媒界包括意见领袖、时事评论员等都需要担负社会责任,通过合力对戴耀廷之流的歪理邪说进行理论上的全面否定,避免再误导涉世不深的青年,避免“佔中”“佔旺”以及其他非法佔领行动再次出现。这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爱国爱港力量的首要责任。

  加强对青年社会关怀,才能令香港重回风清气正的正轨。“佔中”后的确不少年轻人迷茫,在洗脑教育下不知何去何从。此时社会各界的关爱更为重要。目前国家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始起步,扩大的地域空间和国家政策双重支援,为香港青年提供更多选择和发展的多样性。有媒体报道,有到“佔中”现场静坐的青年,前两年北上创业,现已小有成绩,并且藉着在内地工作生活中开始认识国家,反思“佔中”。这是可喜的现象。希望借助各界的努力,令更多年轻人能擦亮眼,向前看,在正途上步履坚定。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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