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移交修例应直接上大会\关 昭

2019-04-19 03:17:13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立法会修订移交逃犯案例草案委员会,已定本月三十日上午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前,建制派议员昨日提出了“跳会”的建议,即不再经委员会阶段,直接将修例草案提交全体大会审议。

  建制派这一建议,不仅及时,而且绝对有其必要。事实是,在前天举行的草案委员会首次会议上,临时主席涂谨申玩弄会议规程,纵容反对派议员不断提出各种莫名其妙的问题来拖延时间,结果会议开了两个小时,一事无成,连个真正的会议主席也未有选出。

  如果让反对派这种“拉布”手法继续拉下去,不要说台湾杀人案的兇嫌陈同佳极有可能安然离开法院犯人栏逃去,被害女子沉冤难雪,就是本港与内地和台湾、澳门之间不存在移交的司法漏洞也将无法填补,日后另一个“陈同佳”随时有可能再出现。

  当然,立法会“议事规则”的既定程序必须受到尊重和维护,否则,动辄“跳会”、逾越,不按规程办事,后果可大可小。但是,如同眼前情况,当程序、规条已经被人滥用、“骑劫”,变成阻挠依法修订不合时宜条例的“武器”,甚至成了疑犯的“帮兇”,则这样的规程就是可以被打破、而且是应该被打破的。

  眼前,修订移交逃犯条例的迫切性已经刻不容缓,而反对派在草案委员会阶段根本不是在认真审议,而是在那裏玩“拉布”,涂谨申这个临时主席更是带头“玩嘢”破坏会议,任由这一局面持续下去,修例甭想在这个会期内完成。

  反对派说来说去,唯一的反对“理据”,就是内地“冇人权”和“司法不公”。而要怎样才叫“有人权”和“司法公正”,反对派显然是永远也不会“满意”的,因为他们的真正目的就是想抹黑内地司法和挑拨港人与内地的关係,放生逃犯的法律和道义责任他们是根本不管的!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