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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定会作出公正判决/丁 煌

2019-04-23 03:17:3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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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佔中九人”案於2018年12月结审,区域法院法官陈仲衡本月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各被告大部分罪名成立,各人将於明天判刑。九人之中不乏法律界人士,相信他们应清楚地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便需要接受法律制裁的道理,被告之一黄浩铭已直言“入狱是必经之路”。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公民抗命”在法律上不构成任何抗辩理由。戴耀廷等人在非法“佔中”发生前,已不断宣扬“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等谬论,试图以非法行动逼迫中央和特区政府接纳反对派提出的所谓“真普选”。

  法官亦在判词清楚指出,若认为政府在一夜间作出让步,想法天真。有人说“破坏容易,建设很难”,重新建立新秩序,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往往要经过很多年。

  回想2015年6月18日《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决议案》出乎意料地不获立法会通过,政改不能向前走一步,反对派必须承担绝大部分责任,因为在长达20个月的谘询过程中,他们一直坚持已见,以不合作的方式对待。资料显示,当年全港有121万名市民签名支持通过政改方案,这是个强大民意指标,但反对派却违背民意,处处阻碍政改方案通过。

  另一厢,九人为首的反对派阵营发动了非法“佔中”,这是既违法又违背民意的举措。且说,香港是个相当富裕的城市,许多港人在享受着社会安定带来的安逸生活。而非法“佔中”不单对香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更破坏香港的秩序,侵害很多港人的利益,更要市民集体付出代价。反对派政客们,请您们利用自己的专业和知识,有效监察政府依法施政,循序渐进地推动香港政治与社会稳步向前发展吧。事实上,多年来,香港的止步不前与内地的飞速发展,市民有目共睹。反对派,是时候看清楚港人真正的诉求与需要了。

  “佔中九人”裁决后,支持、同情九人行为的文章如雪般飘至,然而市民普遍是希望九人为其行为负上刑责,让我们将一切交讬给香港的司法制度、香港的法庭吧。

  在证据方面,众所周知,非法“佔中”期间,参与者的一系列行动与言论都非常高调,全程几乎都被媒体记录下来。可见,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区域法院法官裁决时,在事实拿捏上有充分的基础。

  在普通法中,“串谋”包含两人或更多人协议达至某些非法目的。协议犯罪是串谋罪的一例,除此之外,协议达至某些“非法”目标亦足以构成串谋罪。是对不特定多数人,或某一地区全体居民,或所有进入妨害行为影响範围的人的妨害。

  当然,假如9名被告申请上诉,将须直接向高等法院原讼庭申请,而非一般裁判法院。若以区域法院事实裁定作为一个上诉理据,将可能会遇到非常巨大的阻力,因为原审法官在审讯中审阅了第一手的证据,有机会亲眼观察每一位证人的作证情况。

  最后,立法会议员梁美芬4月11日在报章撰文,直指:“违法‘佔中’者不应怂慂少不更事的学生,不应赤裸裸地断送他们的前程,社会不能一错再错,必须汲取教训,严防类似祸害重演!”本人深表赞同。 执业大律师、经民联太古西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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