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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的“反智”与“反治”/龚俊龙

2019-05-10 03:18:1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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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来,“法治”是港人引以为傲的核心价值和核心竞争力,是香港之所以能够吸引国际资本、各国遊客、跨国企业来香港投资、兴业的“金字招牌”之一,应该倍加珍惜,勿使蒙尘。

  这些年,国家也在不断推进法治工作,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升到治国理政的新高度,并确定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

  香港在立法、司法、守法、执法各个方面都曾是世界上的楷模与标杆之一。但最近几年,在几个方面都遭遇到了不少新挑战。陆续发生的诸多负面事件,已经对香港的法治社会建设,造成严重的干扰和破坏,令人担忧。

  立法方面,反对派在立法会大肆搞“拉布”,阻挠立法秩序,延宕运作效率;守法方面,非法“佔中”、旺角暴乱期间发生的多宗公然违法事件,破坏了港人原本留给外界的守法形象;而这些事件现场及其背后的连串複杂问题,又牵涉了一系列执法困局与司法争论。

  前段时间,法庭没有屈从於压力,依法审理,对“佔中九人”作出宣判,全部罪成,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公义。反对派不甘心在司法领域遭到“挫败”,又开始在立法领域兴风作浪,将修订《逃犯条例》炒作成政治议题,大肆渲染,煽动对抗,污衊为“送中条例”、“引狼入室”,实则根本经不起推敲,甚至让人啼笑皆非。

  各界有目共睹,中国与欧美许多地方都有引渡协议,这几年在打击跨国电信诈骗、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等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令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还受害者以公道正义,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讚许。

  反观之下,回归祖国接近22年的香港,与内地却缺乏相应有效的移交逃犯机制,令到与内地近在咫尺的香港,比那些远在天涯海角的地方,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避风港”和“安乐窝”。

  因此,修订《逃犯条例》,完善相关机制,补足漏洞短板,本是香港加强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有利於维护社会治安,保护港人的安全福祉。并且,为了平稳推进,修订工作也充分顾及了可能引起的忧虑,剔除了一些最具争议性条款,设定了充分的保障性程序。可以说,做到了法律与情理两便。岂能容反对派信口雌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呢?

  反对派口口声声为了香港市民着想,却千方百计阻挠修例,宁愿坐视香港可能成为“避罪天堂”、“逃犯乐园”。作为议员,职责本应是为了普罗大众的利益议事,现在不但不议事,反而滥用权力,以破坏议事为“本职”,以激化矛盾为己任,以抹黑污衊为能事,以极端手段为荣耀,为了小圈子私利,不惜撕裂社群、破坏团结,不惜虚耗公帑、延宕空转,实在令人愤慨与不齿。

  可以说,反对派不仅危言耸听、政治恫吓、挑拨离间,兜售许多违背常识的“反智”货色,导致民粹思潮氾滥,反智主义横行;而且陷入“为反而反”的“反治”怪圈:有利於改善法治环境的事情要反,有利於维护管治秩序的事情要反。也许他们担心,在法治、管治井然有序的情况下,就没有了自己繁殖的土壤和跳樑的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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