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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伟离“流氓”还有多远?/温滔淼

2019-05-14 03:17: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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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反对派当中,民主党及其主席胡志伟,本来比较温和理性,特首林郑月娥更曾向其示好,出席对方的党庆,以求改善行政和立法关係。可惜,美国吹响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号角后,作为外国势力傀儡的民主党,始终还是跟其他反对派一样,走上盲目反对修例的道路。事实再次证明,港府跟反对派之间的矛盾,不过是中美两个大国角力的延伸,有些人在过去所主张的“大和解”,不过是痴心妄想。

  更让人感到愤怒的是,反对派今次为求阻碍修例,已经彻底陷入歇斯底里。以上个星期的特首答问会为例,胡志伟便在修例问题上,跟特首林郑月娥唇枪舌剑。然而,当特首重提民主党参与当年制订《逃犯条例》时,曾声称条例“能够成为一个好的借镜蓝本让中国政府考虑”,胡志伟顿时气急败坏,疯狂展开人身攻击,甚至喊出“唔死都无用,八婆!”的咒骂。

  不讳言的说,看到胡志伟沦落至此,真是让人极之失望。站在议事堂之上,即使双方政见不合,也应以事论事,岂能作出人身攻击?难道连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尊重,胡志伟都不懂吗?退一步来说,胡志伟尚是学生时,难道没学过这些做人道理吗?为何要用上冒犯性极强的“八婆”一词?难道他丝毫不懂得尊重女性吗?还是胡志伟真当自己是地痞流氓乎?

  更重要的是,《议事规则》第41(1)条规定:“议员只限对讨论中的题目发表意见,而不得提出与该题目无关的事宜”,第41(4)条则规定:“凡对立法会议员使用冒犯性及侮辱性言词,即属不合乎规程”。由於《议事规则》第10(2)条订明:“官员就某事项列席会议时,就该事项而言,本议事规则对其适用,一如对立法会议员适用”,所以胡志伟使用语言暴力冒犯特首,乃是严重触犯立法会《议事规则》。

  可以说,胡志伟当日的行径,不但是严重渎职,更是行为不检。根据《基本法》第79(7)条,以及《议事规则》第49B(1A)条的规定,若有议员行为不检或者违反誓言,其他议员便可提出谴责议案。然而,由於谴责议案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议员的三分之二多数票才能通过,而反对派又坐拥25席,议案自然难以通过。

  由此可见,反对派过去时常标榜民主自由,但其实际表现,却是毫无民主素养。他们根本不懂得以事论事,连最基本的议政操守,都可以置之不理。他们能够有恃无恐,全因他们在议会内坐拥三分之一的议席,造成他们即使行为不检,也能获得其党羽的包庇。要改变如此混乱不堪的政局,只能靠各位亲爱的市民,在未来的立法会选举裏,用手上宝贵的一票,狠狠地惩罚他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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