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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逃犯条例》:香港政治转折点/杨 坚

2019-05-20 03:17:5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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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几个角度看修订《逃犯条例》,都得出一个观点——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近22年最严重的一次政治较量,是香港政治重要转折点。

  从大国博弈角度看。2003年下半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夭折,是一次严重较量,美英联手动员他们在香港的几乎所有的力量,打得特区第二届政府措手不及。但是,那时中国与若干西方国家的关係大致良好,请注意,当时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久,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指望中国融入全球经济秩序将引发中国政治体制演变。於是,200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於《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以及对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能够扭转当时香港政治形势。

  美干预变本加厉

  这一回,修订《逃犯条例》即使被一些人视为特区政府重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的前奏,但修订本身不能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相提并论。然而,美国的干预变本加厉。继安排陈方安生、郭荣铿、莫乃光访美,提供美方高调反对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一个出口,李柱铭又被安排率代表团访美,让华盛顿把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音量进一步提高。随着美国调整其全球战略和对华战略,香港成了美国全面持续遏制中国的一个平台。美国要把修订《逃犯条例》置之死地。特区政府无法管治,颜面扫地,粤港澳大湾区开局不利,符合美国遏制中国崛起的战略目标。从这样的意义上说,修订《逃犯条例》必须如期完成。

  从香港管治角度看。反对派公然篡夺立法权既反映他们在政治上日暮途穷而穷兇极恶,也折射中美关係变化。美国欲修订《逃犯条例》夭折,自然就指挥其喽囉无所不用其极。历史上,反对派在立法会製造闹剧莫过於2016年10月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宣誓时那几个丑角的表演,但相比近日涂谨申之流篡夺法案委员会的“沐猴而冠”,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2016年10月立法会议员宣誓闹剧是公然藐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得不及时释法予以坚决打击和遏止。如今,反对派篡夺立法权,破坏立法会正常运作,是公然藐视《基本法》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一系列条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听之任之吗?

  “拒中”势力不能为所欲为

  如果修订《逃犯条例》夭折,那麼,现届政府将无法继续管治。如果听任反对派篡夺立法权,那麼,将无法继续管治的还有下届政府。从这样的意义上说,修订《逃犯条例》必须如期完成。

  再从立法和司法角度看。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意见以及替代的意见,集中到一点,是把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区当作脱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区的一个单独司法区,彷彿就是一个“国家”;同时,是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独立和终审权高於国家立法权和司法权;或者,至少是以为同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平起平坐的。如果这样的观点成立,那麼须需争取“本土自决”或“港独”。从这样的角度看,就容易理解为什麼这一回美国非把修订《逃犯条例》扼杀掉不可。如果《逃犯条例》修订失败,反对派篡夺立法权不被禁止,现届政府无法继续管治,而“形同国家”的司法独立又得到巩固,试问:华盛顿岂不是在全面遏制中国方面打了一个大胜仗⁈香港的“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岂不是更加为所欲为⁈近几年修筑的遏制“港独”的堤坝岂不是被打开一个大缺口⁈从这样的意义上说,修订《逃犯条例》必须如期完成。

  为如期完成修订《逃犯条例》,特区政府必须自觉接受中央领导和指导,採取果断措施。毋须同反对者扯淡。一旦陷入无休无止的争论,包括法律观点的争论,将上反对派及其后台老闆的当。坚决果断如期完成修订,必定招致反对派及其后台老闆的强烈反扑。但是,修订夭折的后果将难以设想。

  这是检验爱国爱港阵营所有政治团体的试金石。若干政治团体、政治人物也许偏好“建制派”这样的标籤,以为可以在修订《逃犯条例》上向政府讨价还价。错了,朋友!如果建制严重受损,试问你们还做不做“建制派”⁈政治上的叛变,较之政治上的顽固,更惹人厌恶。“拒中抗共”顽固分子在个人政治道德上尚能自满。从“建制派”滑向反对派则是个人政治道德的沦丧。

  香港政治又一次处於重要转折点,较之以往几次具有新特点。以往几次转折点,2003年“七一”遊行后,2005年12月关於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政改受挫后,2014年9月至12月为期79天的非法“佔领中环”行动发生时,特区政府和爱国爱港力量在中央领导和指导下大体能够处理,特区管治架构和规则基本未受影响。这一回能不能如期完成修订《逃犯条例》?如期完成修例香港何去何从?不仅必须更依赖中央的领导和指导,而且将引起特区管治架构和规则调整。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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