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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论衡/《美国陷阱》──照见伪善帝国狰狞和衰落?/邱 逸

2019-06-04 03:02:5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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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如火如荼的中美贸易战和无所不用其极的华为狙击战所赐,一本由法国人撰写、细说美国司法系统如何打击外国公司、在法国出版时已引起巨大反响的畅销书籍:《美国陷阱》(Le Piège Américain,香港中和出版公司出版),同样在华人地区洛阳纸贵。我花了一周时间把中文翻译版看完,深感其文笔流畅、资料充实、过程曲折,对财经、国际政治,甚或中西文化有兴趣的读者是不可多得的佳作。书中所揭示美国司法操作之霸道、布局之巧妙、巨细之无遗、都使人叹为观止,更叫人不寒而慄。因为,我们每天都和美国的软件打交道,也被纳入美国国内法管辖的範围,美国之所以放过我们,可能只因我们微不足道,不值一告,故此,用一个流行的说法总结是:细思极恐!

  长臂管辖横蛮无理

  《美国陷阱》由前法国阿尔斯通(Alstom)高管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Frédéric Pierucci)和法国记者马修.阿伦(Matthieu Aron)合著,该书以第一人称的笔法,以皮耶鲁齐的亲身经历,描述了他如何入狱、美国司法部如何利用指控向阿尔斯通收取巨额罚款,并导致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被最大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用皮耶鲁齐的话,是“我的经历有助於让公司管理者、员工和政治家们清醒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皮耶鲁齐在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工作了22年,是电力和轨道交通设备领域的全球专家。2011年以来,他负责管理锅炉部,该部门僱用了4000名员工,有14亿欧元的营业额。阿尔斯通的战略是将该部门与中国上海电气集团的锅炉业务部门合併为合资公司,从而成为该领域的全球领导公司。他被任命为该合资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并於2012年8月与家人一起搬到新加坡,创建总部并完成两个公司之间的谈判。在定居新加坡8个月后,在他一次飞往美国出差时,在纽约甘迺迪机场被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逮捕。美国司法部在没有通知他本人的前提下,於2012年11月起诉他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并指控他参与了2003年4月在印尼的一宗与阿尔斯通有关的腐败案件。之后,美国司法部对阿尔斯通处以7.72亿美元罚款,最终其电力业务被通用电气收购,美国由此获得维护所有法国核电站的权力,这些核电站提供法国75%的电力。同时,皮耶鲁齐在美国的监禁期超过25个月,其中包括14个月被关在高度警戒的监狱。这期间,他只隔着玻璃见过他妻子两次,见不到他的4个孩子。被监禁期间,阿尔斯通在美国司法部要求下以“放弃职位”为由将他解僱,他的职业生涯也被毁了。

  在阅读《美国陷阱》时,每一页都恍如透着皮耶鲁齐的惶恐、无助和绝望,在巨大的国家机器前,他只是一个任人鱼肉的经济人质,其悲惨的结局也早早就安排好。我不期然想到香港特区前高官何志平,他被美国司法部检控时,不少港人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在看何的事件,殊不知道,何志平被控的正是“反海外腐败法”,是皮耶鲁齐被控的同一法,其操作的方式、结局更是如出一辙。

  《美国陷阱》的珍贵处颇多,它教晓我们在美国霸权管治下的几个道理:

  一、长臂管辖

  美国用国内法检控外国公司,称长臂管辖,是“治外法权”的一种。最著名的是“反海外腐败法”,此法原意是为了禁止美国公司和与美国有经贸往来的公司,直接或者间接(通过代理商)向海外政府公务人员行贿。但是在实操层面,“哪怕只是和美国有一丝丝关联的事,比如在证交所上市、使用美元交易、使用美国公司的邮箱,这些事情都能是他们採取行动的理由。”(皮耶鲁齐语)。从法理上说,长臂管辖威胁他国的司法主权,是一种赤裸裸的霸权行径,欧盟等国曾群起反对,但由於美国在互联网、货币、支付系统方面的绝对优势,其长臂管辖迄今在地球上畅行无阻。

  在2008年之后,长臂管辖针对非美国的跨国公司调查的案例越来越多,其选择性执法和天价罚单,比比皆是。皮耶鲁齐在书中写道:“‘反海外腐败法’赋予美国司法部一种权力:任何人,不论国籍,自他涉嫌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那一刻起,只要该罪行和美国国土有一丝一缕的联繫,美国司法部即可对其逮捕。”

  而从去年华为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一事看,美国的长臂已伸至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内的大部分国家。

  官商合作打击别国

  二、合作无间

  美国的国家机器和私人公司在打击别国企业时表现出的相互配合,裏应外合,使人印象深刻。

  冷战结束后,美国整合情报资源,更侧重於收集经济情报和秘密监视竞争对手,皮耶鲁齐在书中记述了“维基解密”题为“法国:经济发展”的文件,详细地说明美国国家安全局如何执行收集大型法国公司商业交易情报的工作,美国间谍细緻地研究了在重要领域,如天然气、石油、核能和电力中所有金额超过2亿美元的合同。同时,《美国陷阱》又揭露美国司法部为了取得阿尔斯通的不利证据,在其内部安插一名间谍,录下了大量同事间的对话。

  再以“反海外腐败法”为例,此法是1977年订立但20多年没有用过的国内法,直到1998年,美国向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组织施压,让其所有成员的出口公司遵守“反海外腐败法”。随后的2001年,美国颁布“爱国者法案”。该法案经2005年修订后,允许美国情报机构在工业领域开展经济间谍活动。2013年的“棱镜门”事件,让我们知道所有的美国公司,包括谷歌、脸书、微软、雅虎、美国在线和苹果等,全部和美国政府分享资讯。

  不管是从2013年的“棱镜门”事件,还是2019年发生的华为断供事件,我们都不难看出,从提供情报给美国政府、到断供华为元器件,美国公司执行美国政府的法律是反应迅速、态度坚决的,它们毫无保留地执行美国的长臂管辖。

  三、必败无疑

  一经美国司法部控诉,几乎没有个人或公司能走出美国细密複杂的法网。在《美国陷阱》一书详细讲解了美国司法部通过一个又一个的司法交易,如何攻陷对手的心防。美国检察官利用美国繁杂的法律,以不同的罪名起诉被告,单以皮耶鲁齐一案为例,检察官就以十项罪名起诉,刑期可高达125年,美国此举会给被告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而皮耶鲁齐只要认罪,那麼一切顺利的话,只会有一项罪名成立(腐败同谋罪),刑期只是5年。

  那麼能不能不认罪呢?我们看看香港的何志平,他被控一项串谋违反“反海外腐败法”、四项违反“反海外腐败法”、一项串谋洗钱和二项洗钱罪名,最高可判监85年。何志平一开始否认全部控罪,但与他一同被捕的塞内加尔前外长谢赫加迪奥转作污点证人指证何涉嫌行贿后,何被判刑3年、罚款40万美元,在此之前,何已被羁押16个月,相信早已心力交瘁。

  美国检察官对个人、对公司的诉讼方法相近,一旦怀疑公司行贿,就会和涉案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取得联繫,一是选择认罪缴纳罚款,99%的公司都会选择这条路,一是选择抗诉(在皮耶鲁齐研究的几百个案件中,只有两间公司选择抗诉),但是这样风险很高,成本极大。

  以皮耶鲁齐的案件为例,其辩护律师告诉他,只要外国公司用美元交易或者公司使用了伺服器在美国的邮件系统,美国就认为他们对这个公司及员工所做的一切有了司法管辖权。美国检察官搜集了其14年来的所有邮件纪录,以及通过“无间道”手段获得的录音音讯,各种物证高达150万件,专业律师全部分析完需要3年以及几百万美元!所以90%的案件的被告都会放弃申辩直接认罪,美国司法部起诉成功率也高达98.5%。

  多行不义必将衰落

  四、挑精拣肥

  《美国陷阱》的打击对象是法国公司,如我们从2019年1月的《经济学人》一篇针对“反海外腐败法”的报道看,会发现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榨取了最多的是欧洲公司的金钱,迄今为止,已根据此法缴纳罚款超过1亿美元的29家公司中,15家是欧洲公司,而美国公司只有6家,既可见美国在打击竞争对手方面是“一视同仁”,连盟国也不放在眼裏,也看到欧洲公司又肥又弱,一直被美国制裁,罪名是腐败、银行犯罪或违反制裁等,罚款高达数百亿美元,仅法国公司已被敲诈超过140亿美元。

  由“反海外腐败法”等构成的长臂管辖已成了美国任意提取的“金矿”,不仅可得天额的罚款,还可以助美国的跨国公司低价收购、打击对手,并为美国开闢经济疆域。罚款已经成了美国执法部门的重要收入来源,2017年的财富世界五百强,全世界每年淨利润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只有320家,也就是即使是世界500强,也有180家淨利润达不到10亿美元的门槛,但光是中兴2018年就总共交了14亿美元的罚款。

  《美国陷阱》一书就像是一本警世良言,既戳破美国伪善的一面,也揭示其帝国主义的醜陋本质,在图穷匕见时的肆无忌惮。

  我们要感谢中美贸易战、感谢华为、感谢《美国陷阱》,让我们在2019年,看到并回到真实的世界,一个遵从着丛林法则,霸权欺凌无日无之、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的世界,随着中美各方面之争日趋激烈,这个霸权会是更肆无忌惮,还是在多行不义中衰落?我们拭目以待。

  香港公开大学教育及语文学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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