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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反对派的谎言与恐吓术/叶建明

2019-06-14 03:17: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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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派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已经达到不择手段的地步。从立法会内大打出手,议会外动员支持者向政府施压,到联络海外敌对势力製造国际舆论,对特区政府施以威胁。分析反对派不遗余力的总动员,其手段并无新花样——与过往一样,依然是谎言与恐吓。

  营造“真相错觉”给市民洗脑

  为了将针对严重罪犯的《逃犯条例》修订变成为大众的“恐惧源”,将逃犯与大众的关注联繫起来,令民意成为其反政府的“武器”,反对派挖空心思挑动民众神经,诱骗普通民众“对号入座”。他们看準了一般民众对法律条文的不了解、不关心,以他们一贯的谎言和恐吓手段,以“送中”两个字,简化和“妖魔化”修例。

  他们声称条例会毁了香港的人权和自由;大肆煽动说:“修例后港人随时会被移送到内地受审”;至於在港的外国人,他们同样将之视为谎言的蒙骗对象,比如说在港的8万5千名美国人都可能被送到内地,在香港转机、过境香港的外国人都将会被“送中”,云云。按照反对派的逻辑,一旦条例修订后,香港将变成“地狱”般的危险之地,必然会人人自危,生不如死。但是,如此恐怖的“结论”,有任何事实依据吗?

  如果对《逃犯条例》修订真有关注,那麼完全可以逐条逐句讨论,理性建言。毕竟,修订的条例并不複杂,表述非常清晰,也完全没有反对派所说的750万港人会“误堕法网”的可能性。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不犯法怎麼会存在“被移交”的可能呢?而且,即便是罪犯,移交也有很高的门槛,包括“双重犯罪”原则、判刑7年或以上、政治和宗教犯罪不移交、“会对该人实行死刑”的不移交等,而且移交申请必须由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机关或部门提出,是否接纳申请则由特区政府和法院双重把关。遗憾的是,反对派凭藉“送中条例”4个字,将这些具体条文屏蔽。一个为保障香港法治健全的修例,就这样被“妖魔化”,成为反对派误导民众,极力渲染恐慌气氛的“有力武器”。

  其实,翻查这些年反对派的反对行径,便会发现他们万变不离其宗,离不开谎言和恐吓手段。反对派反对中央政府、反对特区政府的历史,就是一部“谎言和恐吓史”;称反对派为“谎言大师”亦不为过,因为他们是善於利用谎言恐吓民众的“高手”。从2003年反《基本法》第23条立法开始,到12年的“反国教”,再到14年非法“佔中”期间的反普选(所谓要“真普选”,也是偷换概念),反对派最大的本事就是把观点简化成口号,把一些抽象的法律概念等按照其需要具象化,并且不断重複,最终营造成一种“真相错觉”,给民众洗脑,令民众接受其观点。

  认识国家发展勿被利用

  以近期反对派的几场攻防战为例。

  今年初,《国歌条例草案》在立法会首读和二读后。反对派一如既往地站在主流民意对立面,扮演强烈反对的角色。他们称一旦《国歌条例》施行后,“香港就不是特区了”“港人会误堕法网”“会没有言论自由”云云。那麼,香港施行了近22年的《国旗及国徽条例》,难道就改变了“一国两制”?言论自由不保了吗?这类事实胜於雄辩的例子很多。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去年9月通车前,反对派某些人声称“高铁是用来运送解放军的”,那麼,今天他们看到南来北往的乘客兴冲冲地乘坐高铁,会怎麼给自己打脸呢?

  而“一地两检”更是反对派谎言与恐吓全面失败的经典,当时反对派宣称“港人只要靠近西九龙,就会被内地公安带到内地”“内地公安在香港核心地带越境执法”云云,不过,事实是高铁运营至今,反对派所说的情况根本从未发生,上述的谎言还有谁信吗?

  值得思考的是,为什麼反对派的一些反常识恐吓和谎言依然有人相信呢?这对於香港的安宁和经济社会发展并无好处。不可忽视的是,一些港人依然以非常陈旧的眼光看国家,不知道“洞中方数日,世上已千年”。国家改革开放40年的巨变全世界都看见,如果内地法治没有巨大的进步,为什麼能够成为全球吸引外资的第一大国?而反对派正是看到一些港人的认知缺陷,才有可乘之机,一再以谎言和恐吓吓唬港人,令这些港人成为达到他们某些目的的“炮灰”。

  但是,谎言就是谎言,说上千遍也不可能成为真理。当《逃犯条例》修订之后,我们回头看这场攻防战,必然会看得更清楚。而反对派建立在沙砾上的谎言和恐吓也必将不攻自破。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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