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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公义维护法治

2019-06-15 03:12:5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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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个多月来,社会各界广泛讨论《逃犯条例》草案的修订事宜。纵使政府连月来向市民说明修例的原委,以至修例后各项人权保障,但反对派议员依然以各种口号误导市民,要求政府撤回修订《逃犯条犯》草案。

  最近笔者常听到市民口中一句:“香港从前不是这样的。”自回归以后,香港先后发生了多次遊行事件。过去,市民都是以理性和平的态度向政府表达诉求,即使2003年大规模的遊行事件,市民依然坚守《基本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以和平有序方式提出诉求。但是,近日反对派动员发起的遊行示威,反对派并没有尊重《基本法》,甚至滥用《基本法》列明权利,将个人对修订条例的意愿诉诸暴力,企图动摇政府的管治威信。

  我们且看看近日立法会发生的暴力事件。在保安事务委员会为修例举行的最后一次特别会议中,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连番向议员解释修例的建议,包括减少可引渡的罪案种类,及提高可引渡判刑年期门槛等,向议员多角度解释修订内容及未来的操作程序和保障。然而,反对派议员却滥用《基本法》第七十七条条文─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的会议上发言,不受法律追究,在会议结束后,阻挠局长离开,罔顾现场传媒、保安人员以至局长的安全,在楼梯间扰攘推撞。

  我们再反思6月9日反对派发起的反修例遊行。反对派议员连日来动员市民以和平方式进行遊行示威,但领头的反对派政客却在抵达立法会以后,预演包围立法会行动,并呼籲市民留守立法会。事实上,当日是星期天,市民一般都需要在翌日上班工作,而且不少小学生、中学生反映翌日也需要回到学校考试。不过,反对派没有审视整体公众利益,甚至鼓吹青年人作出衝击立法会的犯罪行为,罔顾青年前途,造成警员受伤,破坏警民关係。值得一提的是,反对派更将修例触发的政治风波伸延至校园,更一度出现校友反修例联署声明“造假”之事。

  香港是一个多元价值的国际大都会,对不少议题都是意见纷纭,甚至出现争议。这些年,反对派没有考量以市民整体利益为依归,只寻求以暴力方式推倒政府政策,更甚宣扬以武力行为表达诉求,但他们都忘却了法治的精神就是让罪犯得到应有制裁。

  政府自提出修例至今,开诚布公,广泛聆听社会各界意见,并且从善如流。为了加强市民对人权保障的诉求,先后两次对草案提出修订。如今,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更亲自宣布优化措施,人权保障方面立此存照,提交立法会,令被移交者的人权受到更充分的保障。试问何来漠视民意一说呢?

  共同打击罪行是国际间的惯常做法,政府修例旨在完善法制,彰显公义。香港不能成为任何人逃避刑事责任的地方,修例正是香港履行打击跨境罪行的责任,维护香港在国际上享有的法治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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