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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收回暴动“定性”/方靖之

2019-06-17 03:12:5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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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区政府宣布暂缓修订《逃犯条例》的工作。虽然暂缓决定有助稳定局势,释除社会对於修例的一些不满,但对於一班志在发动暴动的暴徒来说,他们当然不可能收货,他们的目的不但要政府撤回修例,更要政府收回暴动的“定性”,并且承诺不会检控他们的暴动罪。

  这些要求不但嚣张,更是目无法纪,以为够暴力够多人,就毋须承担法律责任。不过,林郑特首已表明,示威者不仅是和平地表达意见,还用了杀伤力武器,警员的执法理所当然、“天公地义”。林郑月娥重申,对於上周三金鐘的衝突,前线警员的处理属警务处的责任,她赞成及同意“暴动”的说法。言下之意,当日暴动的定性不会改变,对於暴徒的行为,政府必定会追究到底,在大是大非面前,在香港法治面前,暴徒以为靠吓就可逃避刑责恐怕只是一厢情愿。

  区分暴徒和一般市民

  在这场风波中,首要区分暴徒与一般上街的市民。市民上街表达诉求大多和平理性,儘管政见不同,但都应该尊重。但在暴动中,发难的都不是一般市民,他们是有预谋、有部署、有装备的暴徒。不断衝击警方防线,不断指骂及袭击警员,这些人都有统一的衣饰装备,在暴乱前更有全盘部署,包括在不同地点设立物资站、医护站,在发难时哪些人负责衝锋、哪些人负责拍片、哪些人负责后勤等,都有明确分工,暴徒更準备了大量具杀伤力的武器攻击警员。这些都有大量的新闻片段作证据,这些人怎可能称为一般市民?

  恰恰相反,这些人不但不是一般出来表达诉求的市民,而是一心策动暴乱的暴徒,并打算以和平遊行的市民作为“人肉盾牌”。

  这几次暴力衝击之所以造成不少人受伤,原因并非警方使用过度武力,而是一班暴徒故意攻击警方,当警方欲上前制服他们时,他们立即有部署的四散离开,而将原来在后排的一般市民,尤其是青年学生推上最前,结果在兵荒马乱之际,造成了一些损伤,当中原因正是这些暴徒有计劃地利用现场的青年学生作“人肉盾牌”。

  暴徒一方面利用他们来阻挠警方行动,另一方面大肆炒作青年学生受伤,指责警方打伤学生,继而挑动民情,这一套伎俩正正在这场风波中不断上演。但其实,真正靠害青年的正是这班暴徒,而一直在煽动青年学生上前线的反对派、“教协”同样是罪魁祸首。如果要追究青年学生受伤的责任,一班暴徒及反对派政客都逃不了。

  这班暴徒在反修例风波中明显进行全盘部署,包括事前的训练、购入物资、装备,以至用青年学生做“人肉盾牌”等都有周详计劃。这些暴徒大多属於“港独派”、“激进本土派”分子,并且就暴动设立多个群组,包括所谓“战术公海”等,主要是研究及讨论各种暴乱战术,裏面更有所谓外国退役士兵,定期为一班暴徒提供资讯及教路。在暴乱前夕,他们更出版“抗战抗警手册”,教授各项暴动技巧,最终引发这场暴乱。

  以这些人的组织性,暴力程度以至对社会的影响,当然是一场暴动,这些人不是暴徒,难道是奉公守法的市民?暴徒及反对派想摘去暴动的帽子,不过为逃避刑责,让暴徒留下“有用之身”,在将来的政治风波中继续担当马前卒。如果这些人都不是暴徒,这样伊斯兰国都不应称为“恐怖分子”。反对派为暴徒叫屈,说明他们都是一丘之貉。

  需考虑订立《禁蒙面法》

  对於暴徒,由於他们的隐匿性,在暴动时又习惯躲避於人群身后,所以更需要精準打击:一是尽快在香港推动蒙面法立法,禁止蒙面人参与集会,令他们难以掩藏面貌,也方便之后的检控。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指出,戴上面具、口罩会令人认为犯罪行为不会被追究,因此更大机会做出极端行为。在早前法国“黄背心”骚乱中,出现了名为“破坏者”(Casseur)的职业暴力分子,他们在遊行中进行各种包括打砸烧等暴力行动。“破坏者”会预先戴上面具、头盔等装备,与部分“黄背心”示威者一同向军警展开暴力衝突,造成极大的破坏。因此,要消除暴动隐患,首先要令蒙面暴徒无处容身。事实上,美国十个州、加拿大、奥地利、德国、西班牙、挪威、瑞典、俄罗斯以及瑞士等国家,都已订立禁蒙面法。订立禁蒙面法,将令暴徒难以混入人群,不但防止暴动发生,更是保障遊行市民的安全,理应及早进行。

  二是重点追踪一些煽动、教授暴力抗争的网页,及早查获并作出检控,追查背后人士,不要让这些网页长期存在,并且向青年“洗脑”。早前警方已经截获一些非法网站及交流软件,但这些暴力群组在网上大量存在,对青年大量“洗脑”,大量招收暴徒,对於这些煽动暴动的网页不但要全力打击,更要揪出背后势力的黑手,斩断暴动的罪恶链。更重要的是,对於暴徒不能姑息,必须予以检控,这是不能退让的底线。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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