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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立法管制网络仇恨言论/孔永乐

2019-07-11 03:03:1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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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大批激进示威者衝入立法会大楼,是继警察总部后,另一香港重要机构受到重大破坏。这类情况与世界上不少极端组织的行为相似,这些组织同样是针对政府或政权,过程中涉及武力或威吓,令无辜平民受到损害。

  从过去数周本港的局势来看,原本平静的政局突然受到极端分子的公然挑战,所幸的是激进示威并无酿成重大人命伤亡,这全赖警方採取克制态度。然而,政府管治不能依靠运气,我们须想尽各种方法阻止极端思想及行为在香港蔓延。

  香港经历了长时间的和平,部分市民失去了危机感,忽略了社会中潜伏着极端主义势力,一些市民更可能以同情宽容的心态对待,低估激进思想对不同群体及整体秩序的损害。

  从近数次的激进示威可见,衝击者配备头盔、眼罩、第四类危险品苯二胺等物资,显示这并非一般的遊行示威。大型政治运动不能欠缺资金与物资,有见及此,不少国家已针对式立法杜绝问题。例如,2016年六名在新加坡工作的孟加拉工人因支援激进活动,最后被判监两年至五年。

  最近,香港各重要机构明显受到针对及有组织的威胁。示威者总不能突然在重要地方变出各种物资,有关人士可能早已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预先将物资运到现场,不过,香港市民普遍对此欠缺警觉性。为免香港激进势力迅速蔓延,特区政府应多向大众宣传,提醒市民不要资助、支援极端分子;市民如有重要信息,也应及时通报警方。

  警察的天职是除暴安良,当我们明显看到连警队依法处理激进人士都受到威吓,警察总部亦受激进示威者严重破坏时,身为热爱香港的一分子,除了以不同方式支持警队外,我们更要时刻警惕,在不同地方看到可疑人物要主动报警。只有充分发挥民间力量,才能对抗极端激进人士。

  另一方面,香港享有言论自由,但同时必须针对现实,思考对促进社会和平发展,而不是放任激进者在媒体内佔据话语权。立法会及警察总部惨遭蹂躏后,我们更不能再提出原谅犯罪人士;社会应该接纳多元意见,但激进人士可曾“原谅”或礼貌对待其他政见之人士?

  笔者曾多次强调,香港应立法管制网络和社交媒体的假消息和刻意操纵的仇恨与煽动性言论。同时,政府可因应时代之改变,将数码网络领域纳入为国家安全领域。

  回归后,特区政府有一段时间处於弱势。从国际经验看,弱势政府难以有效处理极端激进组织,但当涉及国家安全时,特区政府必须尽快严肃处理;否则当激进势力越来越大时,普通市民的声音及基本权益将逐渐被侵蚀。

  故此,违法人士必须依法拘捕及审讯。即使在判决后,为防止将激进想法散播给其他囚犯,个别政府会安排单独囚禁,并在服刑期间继续接受改造。早前,多名“佔中案”“旺暴案”被告入狱,他们与其他在囚人士囚禁在同一监仓下,如果他们向其他在囚人士传播激进思想,有关人士假释后或会影响社会安宁,政府是否应该正视有关问题并加以处理呢?

  自从2012年“反国教”事件后,香港社会似乎形成了一种风气,成熟的成年人必须听从激进青年的“意见”。2014年非法“佔中”期间,政府高层要与个别政见鲜明的学生代表交流。现时有看法希望特首与学生会代表公开对话,青年也急不及待提出各种要求。

  笔者认为,政府确实需要与不同人士通过沟通,才能促进了解并改善施政。然而,我们都要踏实一点,清楚知道激进思想及极端行为是无法得到广大市民所支持。特区政府需要多管齐下,解决现时连番激进示威的窘况,不然香港过去数十多年辛苦建立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会动摇。

  城市智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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