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为敌、与香港市民为敌的末代港督彭定康说,7月21日在元朗发生的事件,是香港回归22年来最严重的暴力事件,於是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云云。他完全不提7月1日暴力衝击立法会和7月21日包围中联办玷污国徽、挑战“一国两制”事件。在他眼中,中国对香港的主权、特区政府的管治威信并不重要,“港独”分子受伤才是大事,於是他公然为一小撮挑衅元朗村民的乱港分子和“港独”分子打气。
调查真的独立公正?
“民阵”头目提出所谓的“五个诉求”也包括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这个貌似严正的选项成为反对派支持者的“主攻方向”,但由“民阵”这个多次大型暴乱的罪魁祸首来提出,不是很奇怪吗?
我们慢慢深思和分析,就会领略其中的奥妙。在质疑中,也许我们也可以恍然大悟,得到不少启发。
其一,“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什麼项目?它的权力有多大?各个建议者没有统一的内容,谁来协调?能做到角度、内容公正吗?
先看“民阵”要调查的是什麼?他们很明显是针对警方连日以来的清场行动,并希望得出警察滥权的结果,甚至妄想委员会会就警权制约机制给出意见等等。他们并没有提出要调查“7.1”暴力衝击立法会、“7.21”包围中联办并玷污国徽事件,这两桩事件都是极其严重的暴力破坏,背后谁人指使?最落力的元兇、执行者及追随者又是谁?
再看看,其他人士建议调查的範围,包括政府提出修例后的大众反应和特区政府处理此事的手法是否妥当?调查警方与示威人士(或其他公众人士)多次衝突的事实和情况,包括由6月9日至7月21日期间八次示威遊行后爆发的警民衝突。建议者居然提出调查的重点放在这两条:第一,是否有任何证据显示示威人士(或其他公众人士)使用过分武力或策略故意激发与警方的衝突;第二,检讨警方为应付衝突所採取的部署及行动的恰当性,包括武力是否合乎比例、是否切合防止暴力与受伤,及或恢复社会秩序的目的。这都是很奇怪的调查範围。
近期每一次示威遊行,最后不是超越原订的遊行结束时间,就是示威者偏离原订路线,最终都发展成堵塞马路、暴力袭击警察,数以百万计的市民都透过电视荧幕见证这一事实。暴徒中包括为数不少头戴安全帽、面戴口罩、手持自製武器的“敢死队”,更有同党撑伞掩护,防止“敢死队”身份曝光。他们用十级暴力砸毁立法会,警方只採用最低武力应对,哪裏是什麼“过分武力”?警察人数少,只好撤退,难道还要“检讨警方”“所採取的部署及行动的恰当性”?这不是对暴徒太仁慈也太偏护了吗?
警察每一次执法都是按照指引,三次举警告牌,在警告后暴徒依然不愿意解散才喷胡椒喷雾、催泪水剂、发射橡胶子弹、布袋弹及海绵弹,需要的时候,还在事后公布发弹数字。反对派荒谬地责问警察“武力是否合乎比例、是否切合防止暴力与受伤,及恢复社会秩序的目的?”试问如果没有暴力违法者,警察会无端动用武力吗?这好几次的示威演变成暴力行为的事件,媒体记者拍摄了不少全录影和特写视频。难道这还不足以看到基本事实吗?追捕罪大恶极的暴徒是警察的责任,他们的能力相信比法官及其委任的人还强。
以目前的政治氛围,实在不适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而中央政府已多次表示坚定支持特首林郑月娥和特区政府继续依法有效施政、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行职责。香港现时面对问题,必须靠政府和市民团结一致逐项处理解决;不信任政府和警队,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与“港独”暴力分子成立“临时立法会”,宣布“香港独立”同样是死路一条!如果对政府和警察队伍失去信心,请问局势岂不是更乱?
齐心支持政府施政
其次,“独立调查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目前的法官大多是外国公民,他们至少在处理“七警案”判刑太重引起警界哗然和大多数市民不满,在判那些在“佔中”事件中煽动破坏公共秩序和非法集结的人刑责又太轻,他们的公信力未必得到市民的共识。所谓“委任有公信力的人士,审视一连串事件”,容易吗?从上述所引的调查内容来看,就暴露了有明显的选择性,对特首和警队的调查多,对暴徒、罪犯、示威遊行为什麼每次演变成暴动、有没有黑手、他们用了什麼武器、警员有多少人受伤等等,调查的相应项目就不是嫌少,几乎就没有提。对警察,则连什麼“警力是否合乎比例”这样苛刻的问题都提出,而我们觉得警力要对付近似暴动的暴徒反而是太少了啊!
2016年2月25日香港特区政府就有人提出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旺角暴乱做出回应:“特区政府并不认同有关建议。”
今天历史彷彿在重演,警察已经表示依然充满信心履行职务,“进行刑事调查全力缉拿肇事暴徒归案,并将由法庭作公正的审讯和裁决。”他们也不同意有凌驾於他们头上的什麼调查委员,由他们发号施令,或期望他们去抓砸毁立法会、损污中联办国徽的暴徒和策劃者归案,我们支持特区政府、特首和警队依法有效执法与施政,依靠广大香港市民,解决或纾缓香港目前的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