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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有话说\止暴制乱 警队需要非常手段

2019-08-23 04:24:0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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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蒙面暴徒合几人之力企图用巨型弹弓发射砖头攻击警方,不派卧底侦查,未必擒到头目

  “卧底行动”不论在电影世界还是现实世界一直也得到社会之认同,是合情合理合法,就算持不同政见,笔者在此呼籲异见者不要再以为反而反的“双重标準”对待香港警察,停止一切暴力,还我们这些真正、大多数香港人一个和平、安宁的社会。

  香港电影伴着笔者长大,我较常看关於臥底题材。其中一套港人熟知的无间道系列重塑了港片的辉煌,也是千禧年后香港最好的电影,它的经典无需过多的赘述,荷里活翻拍,金像奖获奖无数,演员阵容空前的强大,製作精良,情节紧凑,各路影帝都奉献了精彩的表演。第一部的刘德华梁朝伟,第二部的吴镇宇,第三部黎明,都给我们留下了无与伦比的印象。

  “卧底”助缉暴徒以制乱

  除了阵容,卧底题材电影吸引之处,是警察为了打击强大的犯罪集团而进行“卧底行动”,结局就是卧底角色成功捣破罪案,这份“邪不能胜正”的强烈感觉,迎合了大众的口味,得到香港观众的认同。

  近日香港经过一连串的暴力、乱纪、危险的示威行动,暴力衝突令很多人受伤、被捕,示威者、暴徒不断将暴力升级,因要瓦解每次衝击都使用致命武器的极端暴力分子,警方於铜锣湾的行动中,乔装混入示威者当中执行职务,最后成功拘捕15名核心暴徒。他们涉藏有桠杈、钢珠、镭射枪、剪刀、锤、烟雾饼等武器。

  法庭承认“卧底”为合法手段

  笔者在之前的多篇文章也表示非常时期一定要用上非常手段。建议香港警察参照美国、英国等国家採取“以暴制暴”的惯常方式,制止暴徒恶行,粉碎策劃者企图在港製造恐怖主义的阴谋。所以,笔者十分支持“卧底行动”的做法。

  “卧底行动”一直是警方惯常破案的方式。2000年,当时的终审法院法官亦清楚指出,“法律承认利用卧底行动是执法机构用以打击罪行的重要武器之一;特别是在犯罪活动正在进行时,採取卧底行动以及在罪行完成后採取卧底行动,藉以取得证据,将罪犯绳之於法。利用卧底行动对社会力抗罪行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有助打击严重罪行,不论是贪污、贩运危险藥物或恐怖主义罪行亦然。但这类卧底行动能否成功以至是否可行,实有赖执法人员隐瞒其真正身份,从而与涉嫌违法者建立适当的关係。因此,这类行动难免带有掩饰、欺骗和狡诈成分。法律接受执法机关有可能不得不借助此种手法。”

  “卧底行动”不论在电影世界还是现实世界一直也得到社会之认同,是合情合理合法,就算持不同政见,笔者在此呼籲异见者不要再为反而反的“双重标準”对待香港警察,停止一切暴力,还我们这些真正、大多数香港人一个和平、安宁的社会。

  香港华菁会、社会民生研究会主任 高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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