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国会启动立法程序,在参众两院属下委员会分别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将提交两院审议,準备扩大监察中国内地及香港内部事务的範围。为了推动此法案,个别人士获邀参与国会听证会。当中有人指出回归后的香港接近“一国一制”,显示北京“无法理解、更遑论管制一个自由社会”。这对香港实况及民主自由等看法都有偏差,而美国修订法案的理据亦不充分。
历史上,民主治理并非毫无争议,我们姑且不谈论民主是“好”或“坏”,但若然美国国会因香港的民主进程而通过有关法案是绝对不合理。
回归后港人享有更多民主
回归前,香港总督由英女王委任;1996年的立法局地区直接选举也只有20席,在区议会选举中更设有委任制度。回归后,每届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都依法经选举委员会选出,点票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同时,立法会地区直接选举的数目及比例不断增加,而区议会选举取消了所有委任议员。重要的是,回归后的香港政制除了拥有更多民选代表外,外籍人士只要具备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都可以成为合资格选民甚至参与为议员候选人。各名候选人不论年龄、种族、性别及个人信仰都有机会获胜。
有人可能认为,近年来特区政府剥夺少数人士的参选及当选权利。然而,不同国家及地区都有法律限制个别人士参选,过去被褫夺议员资格及参选资格的人士都是主张“港独”“本土自决”分子,任何成熟的政治制度都会对激进分离主义分子参选作出限制。我们可以继续思考如何完善香港的民主制度,但批评香港的民主比回归前退步并没有说服力。
自由的定义更为广泛,无论在经济自由及个人自由领域上,香港自由经济一直备受国际讚赏,从未在回归后而间断。自1994年起,美国传统基金会连续25年评选香港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加拿大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於1996年起一直评选香港的经济自由是世界第一。2018年底,加拿大菲沙研究所、美国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及德国腓特烈.瑙曼(Friedrich Naumann)基金会共同发表的“全球人类自由指数”,香港排名全球第三位,还高於加拿大(第五)、英国(第八)、德国(第十三)及美国(第十七)。从不同的国际机构排名看,美国仍坚持向排名远高於世界各地的香港作出检视,这对国际机构也毫不尊重。
香港自由没有受到约束
即使抛开排名而言,在个人自由方面,香港人现时都享有极大的自由度。例如,在美国及欧洲地区,深夜或清晨在自家花园剪草随时会惹上官非。但香港激进示威者在过去数月享有非法遊行集会、示威佔路的“自由”,有随意张贴政治标语的“自由”,更有坐霸王港铁及“私了”的“自由”。英国哲学家罗素曾指出,稀少的个人自由会令人类生活发展停滞,科技未能创新;但过多的个人自由也必会引起社会混乱。香港现时的情况反而是过多而不是稀少的个人自由。
最近媒体报道有13岁儿童因为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参与非法集会、涉嫌烧毁及侮辱国旗被捕。可见,香港社会及家长基本上存在放任自由的态度,间接令未成年的儿童参与非法及危险行为。若然香港社会的“自由”受到约束,为何会出现以上情况?国际讨论“自由社会”时也有一套严谨的标準,个别人士为了政治目的而刻意歪曲,这根本无助香港社会进步及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
最后,香港人希望改善社会现况,可以在媒体、官方途径及民间不同方式向中央和特区政府表达。回归后历任特首都会顺应民意而改变施政。世界上每个城市都面对各种问题,香港在“一国两制”的情况下更为複杂。香港人更应该积极因个人不同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向国家及政府建言献策。
若然香港人每年乞求美国政府认证特区的自治程度,从而决定是否维持香港在国际上的特殊地位,或进一步提出制裁所谓侵犯香港人权的官员及个别记者,这种做法只会令香港变得更糟糕。过去数十年,中国及亚洲地区的发展都取得卓越成果,我们不能存在一种心态,认为只有英美等西方国家才能带来美好生活及进步。现时,美国国会推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并不合理,全体香港市民必须提出抗议,以维护得来不易的发展成果。 城市智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