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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观察\香港政治两场战鬥汇集\杨坚

2019-10-14 04:23:5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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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区议会选举提名期开始。同一天下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主持记者会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因应危害公共安全而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以禁止《公安条例》所规範的公众集会及遊行,以及非法集结;该规例於10月5日零时生效。

  同一天发生的这两件事,标志着香港政治两场战鬥正式汇集,其一,是“黑色革命”和遏止“黑色革命”的战鬥;其二,是“拒中抗共”政治势力与爱国爱港阵营正式展开争夺下一届区议会控制权的战鬥。

  从6月9日到6月15日,香港社会聚焦“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反对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战鬥。6月15日下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暂缓修例立法程序后,“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又一次组织大遊行,提出所谓的“五大诉求”,暴露其“黑色革命”的本质。从那一天开始,“黑色革命”就把争夺第六届区议会控制权,作为“拒中抗共”政治势力争夺香港管治权、进而变香港为独立政治实体,甚至“港独”的其中一个部署。

  以这样的观点去看,就容易理解两点。第一,为什麼在10月4日前是“以拖待变”的绥靖方针主导本地力量反击“黑色革命”?第二,为什麼在“禁蒙面法”实施后,“黑色革命”重要推手黎智英立即发出“收兵”的指令?

  在“拒中抗共”势力提出所谓的“五大诉求”,并把第五个诉求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下台”修订为“重启政改,实行‘真普选’”后,本地某些人便领会到反修例只是藉口,“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及其外国主子的根本目的,是以“和理非”与暴乱相配合,逼迫中央同意“真普选”以根本改变香港特区的政治制度。这些人也明白,中央不可能屈服於“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及其外国主子。於是,便施展拖延战术─“挤牙膏”般逐渐回应“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局部诉求,同时,抵制“止暴制乱”所必需的强硬措施。

  制订战术应对未来选战

  9月4日,林郑月娥提出“四点措施”,被视为是软性地应对“黑色革命”。一个月后,她推出强硬地应对“黑色革命”新举措─“禁蒙面法”。耐人寻味的,是黎智英在10月6日《苹果日报》专栏发表《这不是硬拚的时候》,称:“香港政府在北京直接支配下,以警方的武力解决政治问题,最后导致警方趋於极端暴力,令抗争者被迫以升级暴力回应在所难免。他们唯一的出路是使抗争者失控,或以渗透者插赃嫁祸,造成极大伤亡,让抗争者失去市民和世人的同情和支持,形势逆转,让他们有藉口出动大型武装镇压逆权运动,令我们功亏一篑。这是他们唯一的出路,我们不能令他们得逞。”“我们的策略不是以激烈的对抗赢取对方,而是以道德权威不屈不挠的精神消耗对方。现在是我们冷静思考的时候。”

  黎智英之前一直公开支持“黑色革命”暴乱,为什麼会突然“变调”?他在《这不是硬拚的时候》尾段称“写完稿林郑宣布《蒙面法》”,企图表明他指示暴徒“收兵”的决定,不是因为林郑月娥订立“禁蒙面法”。这是欲盖弥彰。“拒中抗共”政治势力及其外国主子的确顾虑“黑色革命”暴乱不断升级,可能招致中央政府强硬回击而使香港政局演变超出他们的设计。更重要的,是他们看清持续一百多天的“黑色革命”已达至动员支持者的阶段性目标。

  迫使中央同意“真普选”以变香港为独立政治实体,是“黑色革命”的最终目标;夺取香港特区第六届区议会选举和明年第七届立法会选举胜利,进而控制2022年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则分别是为实现这一最终目标所必须达到的3个阶段性目标。如果暴乱继续升级而改变区议会选举日期,那麼,上述第一个阶段性目标便很可能达不到。我分析,正是基於如此研判,黎智英才急不可耐地在“禁蒙面法”生效翌日,向暴徒发出“收兵”的指令。

  “黑色革命”的暴乱是必定会被平息的。问题是,在时间上遇到了第六届区议会选举,行政长官及其管治班子就必须採取针锋相对的判断和部署,爱国爱港政治团体也必须制订和实施相应的战术,以达到既尽快止暴制乱、又力争第六届区议会仍由爱国爱港阵营佔主导地位的双重目标。必须指出,“黑色革命”已收穫动员“拒中抗共”政治势力的支持者之目的,有关方面必须採取“破局”举措。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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