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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杀警者绝不能保释!/卓 铭

2019-10-15 04:23:5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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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中学生沦为意图杀警疑犯,与学校纵容暴行,未有向学生灌输正确是非观不无关係

  观塘前日发生震惊全城的企图杀警案,一名警员在apm商场出口执勤时,竟被人从旁以利器割颈,登时血流如注。据昨日警方记者会所述,受伤警员颈部留下一道三至四厘米伤痕,静脉和部分神经线被割断,需动手术接驳,幸现时已无生命危险,但仍要在深切治疗部留医。

  其实暴徒扬言杀警,这四个月来已是屡闻不鲜,由最初打警察,到后来咬断警员手指、向警员投掷汽油弹,至前日无视公共安全,在警车附近引爆土製炸弹,围殴便衣警察,甚至在商场众目睽睽下狠下杀手。暴行不断升级,愈趋证明杀警不是一句口号或玩笑,而是某些人的真实企图。

  相信不论是任何人,都会认同用利器刺向颈部,是足以致命的行为,绝非能以恶作剧之类的戏言胡混过去。这即使不算“企图谋杀”,也逃不了“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罪,而即使伤者不是警员,这两条罪行的最高刑罚,均为终身监禁。前日有传媒清楚拍摄到事发经过,而且警方亦当场拘捕行兇者,加上有现场闭路电视片段佐证,证据如此充分的情况下,相信警方将在短时间内作出检控。

  惟观乎过去四个多月,警方已拘捕超过两千五百人,检控逾二百人。如此人数已超过过去任何一宗大规模犯罪案件,但暴力情况非但没有降温,反而转趋激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被检控者至今未有一人被法庭定罪,大多数疑犯还能获准保释,甚至自由出入境。早前黄之锋被警方拘捕短短四日后,如同无事一般离境赴台抹黑警队和特区政府,相信各位读者都记忆犹新。这种“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怪现象,不论警方拘捕、起诉了多少人,被告仍能获准保释,之后可以堂而皇之再度参与暴乱,这就好比撕衣服补裤子,根本於事无补。

  如果获准保释的被告,只是犯下一些轻微罪行犹自可,惟如今涉及的可是意图谋杀警察,如果法官容许疑犯保释,天晓得他会不会再次对其他警员做出同样举动?今次该名警员幸运逃过一劫,但谁人能保证下一名受袭的警员不会被割断颈动脉?再退一步而言,就算疑犯不再袭击警员或参与暴乱,也不能保证他不会逃到外国或其他地方。如果想法治得到彰显,法庭必须谨慎考虑让疑犯保释的风险,绝不能使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这宗事件还有个令人忧虑的地方,就是被捕疑兇只是一名中六学生。一个原本应该準备公开试的考生,準备踏入人生另一阶段的年轻人,竟然背上意图杀人的重罪,这不论从任何角度而言都是一大悲剧。相信各位也还记得,早前疑因袭警遭警员开枪射中的伤者,也是一名中学生,如今这两宗事件,已经证明中学生变暴徒不是个别事件,而且警方拘捕的学生数量,佔整体被捕人数达四成,学校已不能再逃避责任,必须把莘莘学子从暴力漩涡中挽救出来。

  之前被枪伤的中五学生曾志健,其就读的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以一句“不会离他而去”轻轻带过,似乎完全无意阻止学生参与暴力。如果今日这位意图杀警的学生就读的学校再不出声,恐怕同类事件还会有第三、第四,以及无数次,届时双方如果真有人命伤亡,再出声制止便已太迟。眼见学生身陷险境却袖手旁观,这根本不是尊重或保护学生,只是不负责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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