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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法》止暴岂止一道板斧/卓 铭

2019-10-17 04:23:5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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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首林郑月娥昨日原定在立法会宣读施政报告,但期间遭泛暴派议员疯狂捣乱,最后被迫以电视讲话形式发表。这好比是如今香港状况的缩影,不论特首或政府展现多少决心、肯付出多少努力,总会受到连串暴力阻挠,不先止暴制乱,改善民生根本无从谈起。但特区政府绝非有心无力,《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既然赋予了特首各项权力,那就绝不应只用作订立“禁蒙面法”,而是应多管齐下,止暴制乱才不会沦为空话。

  香港暴力失控情况持续四个多月,其中一个原因是暴乱分子,至今仍未有一人被法庭定罪,对社会阻吓力不足。警方由六月至今,已拘捕逾2500人,起诉人数亦超过400,料未来检控数字还会更加多,如果法庭继续按目前速度排期审讯,恐怕到今届政府任期结束,案件都未能处理完毕。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早前接受传媒访问,建议参考外国做法,成立“暴乱特别法庭”,专门处理四个月来堆积的案件,以加快审讯速度。某些人可能会质疑此举等於干预司法,惟实际操作上,司法机构只是加设一个临时法庭,举证、聆讯、判刑等程序均维持不变,其目的只在於加快处理暴乱有关的案件,让有罪者尽快接受惩罚,至少不会被捕后仍能自由出境或再次参与暴乱。

  法庭必须明白,现时香港处於回归以来最严峻的时刻,绝不能将今次事件等同一般的刑事案件,如果仍死板处理,最终赔上的就会是法庭自身的名声,届时香港法治会遭受怎样的破坏亦可想而知。

  除司法方面外,警方亦必须有更大力量加强执法。面对每星期十八区的无预警暴乱,前线警员这四个月来已疲於奔命,即使不受制於最低武力限制,也还有打击日常罪案的工作要负责。如此长时间超时工作,难免早晚会有警员“爆煲”。

  日前有风声传出,政府正研究引用《紧急法》或《公安条例》第40条,由特首授权警务处处长,直接委任其他纪律部队的自愿人员,以“特别任务警察”身份执行非前线工作。警队是香港法治的最大防线,政府须尽一切办法支援警方,不可以让警队孤军作战,长远则应考虑让其他纪律部队成员执行前线职务,并容许警方跨部门征用资源,例如近日有多辆警车被暴徒破坏,警方可暂时由其他政府部门填补。

  除了执法和司法两方面外,政府必须禁止暴徒用以联繫的平台。今次政治风波号称“没有大台”,多场暴力示威由连登讨论区或Telegram的网民动员发起,以至负责文宣动员。那政府就应该堵截源头,禁止此类社交平台运作。如此一来,即使暴徒们可以找到其他替代方法,亦非一时间可以做到,短时间内街头暴力或会有暂缓之势,警队正好可以一鼓作气打击,待暴徒未大规模聚集之时将其击溃。

  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加强规管假新闻和某些媒体极力煽动仇恨的报道,如今部分市民完全不相信政府或警队任何说话,归根究底是他们因网上数之不尽的假新闻和各种阴谋论而心存偏见。如果政府坐视不管,不论开多少记者会、作多少次澄清都是白费功夫。

  这场政治风波由六月至今,止暴制乱谈了四个多月,暴力尚未得见尽头,社会无法回归平静也就没法再次起步。政府必须做得更多,正因是危急存亡之秋,特首才必须展现政治勇气,带领香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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