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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崇智可耻的“公开信”/许 由

2019-10-19 04:23:5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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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校长,如果为了求自保职位,而不惜向违法犯罪妥协甚至下跪,其人格如何也就再难掩饰。两周前受到学生暴力对待的香港中文大学校长段崇智,昨日突然发出一封公开信,一方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听信暴徒学生的单方面指控,对警队进行荒谬的攻击;另一方面对怵目惊心的学生暴力没有哪怕是一句的谴责。对待暴力的双重标準,表现得淋漓尽致。

  段崇智或许会自鸣得意,以为利用这种小伎俩便可以暗渡陈仓,既能自保校长职位、又能骗取暴徒学生的支持,又能赚得“好校长”的名声。但他及其身边出谋劃策的人不知道的是,这种是非不分的言行,只会让天下人看清这位校长的真正人品,看清他不仅没有对真理、对原则、对法治的坚持的风骨,更多的是意图左右逢源的狡诈算计。如此校长,可以休矣!

  在这篇长达三千二百字的公开信中,作为一个普通的香港市民,原本期望看到的,是这位受政府公帑资助的大学校长对“反暴力”的原则坚持,毕竟,经过长达四个多月的极度暴乱之下,香港已经饱受了黑衣暴徒的蹂躏,期待大学校长可以发出正义的声音,以尽快止暴制乱。

  段崇智这次举动,犯了两个可怕的错误。第一,偏听偏信,对警方进行毫无证据的指控;第二,面对无日无之的黑衣暴乱没有真正的谴责,反而在恣意纵容。

  对於第一点,其实讲来很可笑。一间在国际上颇有声誉的大学,其校长居然可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未审先判,向警方作出极其严重的指控。段崇智在公开信中声称,在与二十多名被捕学生闭门会谈后,看到警队施暴。并指,“显示这些绝非单一事件,从人道待遇角度来看,情况严重,而涉及身体伤害的情况,更加不能接受。”“我在此严正指出,无论同学因何事被捕,警方必须确保在拘捕及扣留过程中,被捕人士应有的权利不被剥削……对於部分警务人员涉嫌不当使用暴力或违反人权,经查证后须予以谴责。”云云。

  讨好暴徒 以求自保

  作为校长,段崇智和被捕的疑遭施暴的学生会面,情有可原,或许也算得上是分内之事。问题在於,所有学生的一面之辞,最终在这位校长眼裏竟然成为“事实”,成为抹黑攻击警方的“证据”。难道段崇智不知道有“疑罪从无”的原则?难道他不知道没有经过法庭定罪,一切指控都不应被视作最终的罪名?更何况,从头到尾,只有一名姓吴的学生敢不戴口罩出来作证,其他的人统统蒙面。段崇智不会天真到以为学生说的都是百分百事实吧?作为被指在香港犯下严重罪行的疑犯,这些学生的话难道都没有任何疑点?

  即便段崇智想以校长的身份装作“同情”学生,但总不能如此是非不分、如此无视最基本的法治原则?这对警方公平吗?

  至於第二点,在此次暴乱初期阶段,段崇智的确有表明对暴力的反对。然而,当十月初他再与学生举行对话、遭到粗暴对待后,他的立场便开始转变。在昨日的“公开信”中,公众没有看到这位校长对当前学生蒙面暴乱的一句质疑或谴责。

  四个多月来,这些蒙面暴徒幹尽了伤天害理之事,从打砸抢烧,到无差别殴打普通市民,再到公然的袭警甚至是意图杀警。约一周前,一名警员就遭到暴徒的割颈。而从六月至今,已最少有三百名警员受伤。大量的市民活在惊恐不安之中。所有这些暴力难道就不是暴力?如果不是出现了这些暴行,警方又何需强硬执法?难道这些蒙面暴徒仅仅是因为有着“中大学生”的身份,就可以将暴行“正义化”、“合理化”?

  段崇智可能想将自己装扮成活在“象牙塔”的无知大学教授。但他不是普通的教授,他是校长,校长就应该要有校长的样子,岂能为了害怕暴徒学生的威胁而迁就甚至是讨好、包庇其违法行为?更有甚者,装作“诚恳”地将责任推到社会制度,丝毫不提学生违法的基本事实。然而,只要他一天不谴责学生暴徒,他就不配当这个校长。他或许可以继续在校园裏向暴徒学生献媚,但他的为人品格,已经距离破产不远。

  在这封“公开信”中,段崇智有这麼一句话:“同学的每一句说话都打进我的心坎裏,让我非常的痛心及难过。”为了讨好暴徒学生,他可以讲出如此肉麻的话来,实在叫人吃惊,为了保住自己还有四年的校长任期,他还有半点风骨⁈

  向来支持反对派的资深大律师蔡维邦,日前因不忿香港大律师公会对暴力的包庇,愤而辞去该会副主席一职。在一篇文章中,他狠批大律师公会对暴力“可耻的沉默”;而在两周前,一位七十多岁的婆婆敢在街头怒斥蒙面暴徒“无人性”,片段受到广泛传播。如果连七十岁的婆婆都能看透事件的本质、敢於和暴力割席,堂堂中文大学的校长,不仅没有保持“可耻的沉默”,反而对暴徒极尽献媚之能事,天下之无耻、腰骨之软弱,莫之能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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