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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伪术帮不了黄之锋“入闸”/卓 铭

2019-10-19 04:23:5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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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宣布参选南区区议会,两度接获选举主任来信,要求解释何以不代表“众志”参选、是否认同“民主自决”等问题。黄之锋日前答覆有关提问,却顾左右而言他,不断玩弄文字遊戏。

  黄之锋解释不代表“众志”参选的原因,是“众志”自去年起已不是政党,故不会派员参与任何选举,而他今次是由反对派的“民主动力”推荐参选。在这裏补充少许背景资料,“众志”当年之所以从政党转型,源於罗冠聪被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周庭欲参与港岛区补选却被DQ,由於成员参选之路被中断,“众志”才勉为其难转型为社区组织。“众志”把重心投放到地区工作上,可说是无奈之举,黄之锋不惜抛弃“众志”,借“泛民”之名参选今届区议会,正正显示其心有不甘,千方百计要进入议会内部。

  去年区诺轩作为周庭的“Plan B”取得立法会议席,随即聘请9名“众志”成员出任议员助理,当中除黄之锋外,还包括罗冠聪女友、“众志”前副主席袁嘉蔚。袁嘉蔚亦参选今届区议会,但她好歹比黄之锋“洗底”洗得乾淨,一早已退出“众志”。黄之锋至今仍是“众志”秘书长,难道只凭一句获反对派推荐,就能与“众志”撇清关係吗?试想,一个与“众志”没有任何直接关係的区诺轩,当选后也聘请9个“众志”助理,如果说黄之锋当选后不会安插“众志”成员做助理,想必也不会有人信吧!

  之所以如此执著黄之锋与“众志”的关係,在於“民主自决”乃“众志”的核心理念,简单而言就是不反对将“港独”作为香港未来的一个选项。黄之锋回覆选举主任的信函中,承认支持“民主自决”,并解释自决只是表达港人意愿,不具实际约束力。惟翻查“众志”官网的“民主自决运动路线图”,内容明显与黄之锋的解释相悖。

  “众志”的路线图写明,要争取香港设立《公投法》、推动草拟《香港约章》,并争取国际对香港重新履行自决权的认可,最后是透过争取具国际认受和宪制效力的前途“公投”,以决定“五十年不变”后的香港前途。既然谈到要立《公投法》,这很明显已具法律约束力,暗含“港独”意味。既然“众志”和黄之锋都赞成“民主自决”,那黄之锋就必须清楚解释,他是否反对“众志”版本的“民主自决”,更由於他此时此刻仍任“众志”秘书长一职,那就更有说明的必要。

  至於“港独”问题,黄之锋先指自己“从未主张‘香港独立’”,然后说“支持‘民主自决’并不代表支持‘香港独立’”,这看似是反“港独”,但实际上只是一连串语言伪术。

  首先,“不主张”在语义上不代表“反对”,一个被动接受“港独”的人,同样可以说自己不主张“港独”。其次,“自决”与“港独”之间其实没有衝突,所谓“支持‘民主自决’并不代表支持‘香港独立’”根本是一句废话。如果黄之锋真心反对“港独”,那只需直接表明自己反对则可,何必这样转弯抹角?是不是有人想用语言伪术瞒过选举主任,又不想得罪支持者?

  香港政局正处於回归以来最动荡的时刻,某些人可能会觉得政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免遭到口诛笔伐。正因处於如此紧要的时刻,政府更加要把好关,决不能令香港乱上加乱。

  参选海怡西选区的还有陈家珮及林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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