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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台当局赤裸裸玩弄港人!\卓 铭

2019-10-21 04:23: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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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杀人案疑兇陈同佳,早前向特首林郑月娥寄亲笔信,表示有意往台湾自首,特区政府亦会提供协助。正当大家以为这宗案件终於可以落幕之际,台湾当局却突然拒绝受理此事,先是改口说香港对案件有司法管辖权,接着更将陈同佳註记管制,禁止他入境。

  台湾当局此举犹如精神分裂。还记得这宗命案刚发生时,台湾方面可谓极为上心,士林地检署三度向本港律政司发信,要求司法互助处理案件,以为死者寻回公义。於是特首林郑月娥今年二月宣布,以修订本港《逃犯条例》形式处理案件,士林地检署起初还表示欢迎,但“陆委会”未几却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表示反对与香港以一个中国为前提处理案件。最初说得如此响亮的“寻回公义”,已不知忘到哪裏去了。

  退一万步说,即使台湾当局觉得修订《逃犯条例》是政治问题,那今次陈同佳选择自首(投案),应与政治没有关係了吧?一个罪犯基於良知与道德,选择自首承担刑责,难道也可以与政治扯上关係吗?但台湾告诉我们,两者还真能扯上关係。

  台“法务部”拒绝处理陈同佳自首的说法,恐怕非法律专家也知道当中问题。第一,“法务部”说香港对案件有司法管辖权,理由竟然是香港警方掌握未提供予台湾的证据,因此认为陈同佳极有可能在香港时已有预谋犯案,故香港可基於属地原则自行处理。首先,最简单一个问题,即使台湾方面知道香港警方有未公开的证据,但他怎麼确定这些证据与杀人案有关?陈同佳因为洗黑钱坐监,台湾当局怎知道那些不是洗黑钱的证据,而如此肯定是陈同佳图谋杀人的证据?如果“法务部”可以有千里眼,清楚知道香港警方掌握着什麼资料,恐怕一开始也不需要香港警方协助吧!

  第二,而且更重要的是,本案不论案发地点以及罪证都在台湾,台方更对陈同佳发出通缉令,如今又忽然指责特区政府“踢皮球”?那台湾当初为什麼要向本港律政司请求司法互助,以及要求遣送陈同佳到台接受侦讯?踢皮球的究竟是谁?如果台湾真心觉得香港可以独自处理此案,那你乾脆早点说吧!或许香港人就可以不必承受这四个月来的动荡日子了。

  恐怕不少人都会感到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台湾究竟想怎样?其实“法务部”和“陆委会”在这几天的回应裏,都不忘强调台湾曾向特区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请求,那台当局的目的可谓呼之欲出,就是迫特区政府承认台湾的“地位”,换言之,就是迫特区政府承认“台独”。但由於民进党还不敢明目张胆鼓吹“台独”,因此才用如此兜兜转转的方法,企图让特区政府亲自在文件上写“中华民国”四字,真正将“皮球”踢给香港。

  当初“陆委会”反对香港修例,其中一个理由是认为此举侵害人权自由。但现在看,台湾民进党当局将政治凌驾法治以至公义,为自身利益,硬将原本一宗普通的谋杀案牵扯到“台独”上,这难道不是对死者以及陈同佳决定自首的觉悟之侮辱吗?更恶劣的是,自从香港政治风波爆发以来,台湾方面一直在推波助澜,如今两手一推便想撇清所有责任,论无耻程度真可谓无人能及。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当然不可能就这样让民进党的图谋得逞,但可想陈同佳这件案件,大概与香港的暴乱一样,仍会继续困扰社会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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