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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罢免违法渎职纵暴派议员!\关 昭

2019-12-06 04:27:2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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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昨日开会,二十五名反对派议员联名提出启动弹劾特首林郑月娥的议案。议案理所当然被否决。   议案理所当然被否决,原因不是说林郑特首在一些议题上的判断没有失误,但一来个别工作失误与弹劾无关,二来更重要的是,反对派议员根本没有资格对特首提出什麼弹劾。要讲违法及渎职,首先最应该被弹劾的就是反对派议员自己,他们才是这场历时半年多的暴乱的乱源与祸根之一。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立法会职权第九项,全体议员四分一联合动议,指控特首违法或渎职,可委讬终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并提出报告,如报告获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二多数通过,即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於此清晰可见,弹劾特首是一项极为严肃和重大的宪制性决定,并不是凭反对派议员信口雌黄、“欲加之罪”就可以达至。而在眼前这场暴乱上,特首林郑月娥一开始在修例工作的社会反响上判断确实有误,但很快便已叫停、撤回及道歉,而其后越演越烈的这场大规模社会暴乱,根本是抗中乱港分裂势力和激进分子勾结外国势力所形成,与修例工作已无半点关係,与违法、渎职更扯不上关係,如果动不动就要被弹劾,那麼,一百个特首都唔够“弹”。   事实是,特首没有违法和渎职,不构成任何被弹劾的理由,相反,提出弹劾的这群反对派议员,他们这半年多来幹了些什麼?对眼前止暴制乱这一全社会最迫切、最重大的任务又作过什麼努力和贡献?他们有批评过暴徒,有谴责过掟汽油弹、堵路和破坏港铁、红隧这些暴行吗?对美国特朗普政府实施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他们有挺身而出、维护港人利益而加以反对吗?答案是没有、通通没有。他们是甘为洋奴与虎伥,恨不得香港“死”。   立法会如果还有一点公义,就应该马上寻求罢免这些违法、渎职的纵暴派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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