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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查何保郑 反对派枉法徇私\关 昭

2019-12-13 04:27:2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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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人社会暴乱未已,作为特区唯一立法机关的立法会,在反对派议员作祟下,连日竟通过一些是非不分的动议,变相为暴乱撑腰张目,令人气愤。   其中,在毛孟静、郭家麒两人联手推动下,会上通过了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议员何君尧的动议,指控何於元朗车站事件中曾与所谓“白衣人”竖拇指、打招呼云云。

  此一指控,可谓“莫须有”,而且於法理无据。众所周知,元朗车站於七月二十一日曾发生袭击及打鬥事件,迄今已有三十多人被拘捕,部分人已被落案检控,其余人尚在调查中。而何君尧为当地原居民,当日路过现场,与其中一些人士打招呼,与毛、郭二人指控的“支持袭击”、“教唆犯罪”以至所谓“违反议员誓词”,根本扯不上任何联繫,否则,暴乱中,如果任何人与违法暴徒认识或者打过招呼,是否都要被“诛连”入罪?

  而且,按此逻辑,头一个应该要被指控或入罪的不是何君尧,而是郭家麒和毛孟静自己,他们两人支持、同情、鼓励暴乱的言行还少吗?他们敢说暴徒中没有他们的老友与熟人?事实是,在多场暴乱发生之后,他们举行记者会,不责暴徒、反责警方,变相向暴徒袭警、堵路、纵火、“装修”与“私了”的暴行竖起大大的拇指,他们能说自己与暴徒及暴行无关?他们又有什麼资格指控何君尧?

  事实摆在眼前,反对派议员郑松泰当日充当“吴三桂”为暴徒进入立法会引路,暴徒大肆破坏议事厅及议员办公室,还涂污区徽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为其后的大规模暴乱开了“先河”,如此毛、郭和其他反对派议员又为什麼要反对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郑松泰?这不是明摆着的双重标準吗?而在陈淑莊、邵家臻因“佔中”罪成需要入狱应被开除议席一事上,反对派议员的枉法徇私、知法犯法,就更是使人侧目和不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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