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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戴启思何以替暴徒开脱?\龙眠山

2020-01-15 04:23:1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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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在法律新年度开启典礼上发表错误言论,一方面说过去七个月看到严重暴力、刑事毁坏等行为,另方面说暴徒拥有“良好品格,代表香港社会一大部分人”,律政司不一定要作检控。这种一味为暴徒开脱责任、主张网开一面的话,本身就是践踏法治,不应该出自一位法律界人士之口。

  大家都看到,黑衣暴徒肆无忌惮破坏公私财产、袭击警察、对市民行私刑,没有最疯狂,只有更疯狂,其行为与中东恐怖分子有何区别?如果说暴徒“品格良好”,即等於说全世界的恐怖分子都是“品格良好”;如果暴徒不应该被起诉,那麼法律、法庭根本没有存在的价值,连戴启思都不必再以大律师的身份揾食了。

  针拮不到肉不知痛,设想戴启思因为说一句“我是英国人”被打,或旗下物业被无辜焚烧或打砸,他还会如此美化暴徒吗?他应该去了解那些被“装修”业主及被“私了”市民的感受,听听他们如何评价那些黑衣暴徒之道德败坏,无法无天,如何迫切希望将暴徒绳之以法。

  一言以蔽之,那些暴徒只能代表他们自己,或者代表了纵暴政客,但他们绝对不能代表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更代表不了香港大多数人。事实上,戴启思即时被出席同一场合的律师会会长彭韵僖“打脸”,她强调“公民抗命”决不是违法许可证!在文明社会,不能以暴力迫使他人噤声,“这是人性的基本原则”。换言之,暴徒没有人性,纵暴的法律界人士同样没有人性。

  还是应该听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怎麼说。他强调法官不是跟随小众或大众的意愿作判决,只会以法律条文及法律精神为依归。相对於法律考量,政治、经济、社会因素完全不在考虑之列。意思再清晰不过,不管暴徒“品德”如何,法官只按法律办事,不应对他们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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