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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黎智英? 违法必付代价!/宗 鸣

2020-02-29 04:23: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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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日报》老闆黎智英因涉及两宗案件昨晨被警方上门拘捕,同一时间,反对派两名成员: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工党副主席李卓人也因各自所涉的案件被正式拘捕。消息传来,香港社会一片叫好。以往有种传言,由於背靠美国人、由於操纵了媒体,有些人就是可以逍遥法外,犯了法也没人可以奈何得了。但警方以及律政司用行动证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不上黎智英”是错的。任何人只要犯了法,就必须承担一切后果。那些犹自想在街头製造暴力事件的蒙面人,动手之前要想清楚!

  港岛总区刑事总部署理高级警司黄东光交代详情,表示警方已落案起诉3人涉及去年8月31日一宗非法集结案,其中黎智英另涉2017年6月4日於东区发生的刑事恐吓案,案件将於5月5日东区法院提堂。黄东光未有讲解任何案情,仅称有人违法参与未经准许集会,警方完成调查后提告。

  传媒报道,去年8月31日,反对派发起一场所谓的“十万基督徒为香港罪人祈祷大遊行”,该遊行未经警方批准,属於非法集结。黎智英、李卓人、杨森、何俊仁都有参加,其间黎智英曾於湾仔修顿球场唱圣诗及叫口号。翻查资料,黎智英曾多次因参与遊行集会被捕,但无被起诉。2014年非法“佔中”期间,警方“清佔”时,拘捕黎智英、何俊仁等人,及后再被警方以“组织及召集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预约拘捕,黎智英应约后“踢保”,至今未被起诉。

  由於已进入司法程序,具体案情不应再谈。但从警方拘捕到正式起诉这一行动的本身,对於香港法治社会的巩固,却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香港一直都是外国势力意图染指的地方,意图利用香港作为跳板去影响甚至破坏中国的发展。在这一个过程中,一些政客及商人成为外国势力的代理人,肆意破坏香港的稳定。而去年爆发“修例风波”以来,更是煽动年轻人用极端暴力去破坏“一国两制”。这些人,表面上是政客,实际上是收美国政府钱;表面上在经营传媒,实际上是美国意识形态宣传的“外包商”。

  而由於有美国人的包庇撑腰,他们可以大摇大摆地参与非法活动,甚至公开宣扬暴力主张。更有甚者,发生公然恐吓、威胁进行正当採访记者的恶劣行为。而由始至终,不仅那个所谓维护新闻自由的“香港记者协会”不敢出半句声去质疑,甚至於,连法律界都感到“害怕”。有些案件,事发后数年都未能採取实质的法律行动。

  此次警方採取拘捕行动并落案起诉,而案件亦已排期开审,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都要面对一切法律后果。有再大的后台、控制再多的媒体、拥有再多的“记协”包庇,都不是逍遥法外的藉口。

  今年1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2020法律年开幕式上致辞时指出:“社会应当珍惜法治,法治是凝聚社会的基石,我们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加以维护和珍视,因为一旦法治受到破坏,我们的社会要复原将殊不容易。我将时刻以维护法治为己任。同时,我深深相信社会大众会继续致力维护香港法治。”

  这宗案件的意义重大,也是外界检验香港是否还有法治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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