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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稿/试行优先投票有何不可/越毅强

2020-03-31 04:23: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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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选委会考虑到9月立法会选举或再出现大量选民轮候投票的情况,建议让长者等弱势社群优先投票/资料图片

  选举管理委员会(下称:选管会)本月9日就立法会选举活动建议指引谘询市民意见,谘询期於下月7日结束,其中选管会建议在9月举行的新一届立法会选举中,容许70岁以上长者、孕妇及残疾者优先投票。笔者认为相关建议有理有据,予以肯定和支持。

  回归后,区议会选举投票率介乎35%至47%左右,立法会选举(地区直选)则介乎43%至58%左右。然而,去年的区议会选举,投票率为71.2%,总投票人数为294万多,是香港史上新高。

  在去年区选的高投票率情况下,不少票站出现极长人龙、混乱不堪的情况,很多长者需要排队轮候多时,才能成功进入票站投票。更有不少长者因为人龙太长,而票站主任又不能安排长者优先投票的情况下,令长者选民被迫要两度,甚或三度前往票站,才能履行公民责任。更有不少长者因为票站人龙过长,但自己不能长时间站立,无奈放弃投票的权利。

  选管会因应去年区选情况,以及一些票站案例,考虑到若9月立法会选举再次出现高投票率时,就如何改善票站运作、避免出现过长人龙,以及便利长者及行动不便人士行使其公民权利等,提出相关建议,有理有据。

  事实上,在选举中投票,是民主社会其中一项重要的公民责任,不论选民是什麼年龄,都应该可以在良好的安排下,行使其公民权利。因此,选管会按照香港的实际情况,提出优化投票安排的建议,值得大家在公众谘询期间,踊跃表达支持。

  有些人认为,选管会的建议是偏袒建制派,认为长者选民绝大部分是建制派的支持者。这种以政治挂帅、无视弱势社群需要的说法,只会继续加剧社会的撕裂和对立,亦无助民主社会的发展。

  群策汇思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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