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评论 > 大公评论 > 正文

严肃处理议员违法违宪行为/刘国勳

2020-04-09 04:23:54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自去年六月的“修例风波”以来,破坏法治、违反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事件一浪接一浪,多次危害国家主权和利益。

  在连串暴力示威行动阴霾下选出的新一届区议员,上任后言行举止多番引起争议,个别反对派区议员,更涉嫌违反区议员需拥护基本法的法定责任,政府必须严肃跟进追究。

  例如近日,多名民主党区议员公然悬挂辱华横额,将国旗上的五颗星改成“五个病毒”,贴在国家领导人的肖像上,又配以简体字抹黑中国输出病毒,故意将新冠肺炎称作“武汉肺炎”,造谣抹黑国家防疫抗疫工作,此行径已涉嫌违反宪法和基本法。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违法;宪法第五十四条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而根据《区议会条例》,参选人必须填妥及签署一份含有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中国香港特区的声明的提名表格,故此,他们身为民选区议员,上述行为明显违反声明内容;再者,如果他们以区议员名义悬挂横额,在没有合理辩解或理由下,明知或罔顾自己故意散播新冠肺炎谣言的行为有违法之嫌,更可能违反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公然违反“国旗法”

  事实上,新一届区议员上任后,已多次涉嫌违反基本法。有区议员在办事处公然张贴“港独”标语,更贴出“蓝丝与狗不得内进”这种歧视不同政见市民的告示,亦有区议员更在社交平台声称拒绝服务“支持基本法23条”的市民。要知道,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对於如何立法可以有不同意见,但区议员公然反对立法,甚至拒绝服务支持条例的市民,就是公然反对基本法和挑战“一国两制”的底线。而区议员以纳税人的公帑服务市民,却选择性服务街坊,更企图阻止香港履行宪制责任,是失职渎职。

  香港是法治社会,普通市民尚且要遵纪守法,身为区议员却可以公然践踏基本法和“一国两制”而不用受到任何惩罚,如果特区政府不严肃处理,只会助长这些歪风在社区更频繁出现,甚至“十八区开花”,后果实在不堪设想。

  笔者奉劝这些反对派区议员“在其位、尽其职、谋其政、担其责”,不要只顾自己的政治利益,多做有利於社区民生事宜。

  立法会议员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