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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对“一国两制”的担当/林淑仪

2020-05-01 04:23:5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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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港澳办4月21日连发三篇声明,其中一篇是谴责郭荣铿主持立法会内会主席选举恶意“拉布”,将事关香港市民切身利益的大量法案议案统统搁置,蓄意违背誓言、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可谓事实清楚,铁证如山。中联办4月17日也曾指出,少数法律专业人士恶意解读《议事规则》,严重影响立法会的运作及阻碍立法会依据基本法履行职能;批评有人提出所谓的中央干预是曲解基本法;强调在中央授权下,有权力也有责任就香港事务发声。

  对於“两办”的谴责,反对派理屈词穷,企图反过来将焦点转移到基本法第22条上,公然挑战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监督权和管治权。“两办”一再点名批评郭荣铿,就是要拨乱反正,将道理讲清讲楚,对於香港特区自治範围内的事务,中央一般不会过问;但是,如果出现严重影响“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全面準确实施的情况,出现损害国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情况,中央就必须过问,包括适时表明立场和态度,并依法加以纠正。

  “两办”是中央授权处理港澳事务的代表,根本就不属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如果把22条第一款错误解读为限制一切中央部门对香港特区的依法管理与监督,那岂不是对“一国两制”造成宪制危机?相信这肯定不是立法原意。

  果断表态履行宪制责任

  邓小平曾指出:“不能笼统地担心干预,有些干预是必要的。要看这些干预是有利於香港人的利益,有利於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还是损害香港人的利益,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如果发生动乱,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预。由乱变治,这样的干预应该欢迎还是应该拒绝?应该欢迎。所以事物都要加以具体分析。”

  他又指出:“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如果中央把什麼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

  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是国家任何时候都必须加以维护的最根本利益。邓公以上两段讲话的核心,就说明了中央有责任、有权力维护“一国两制”和香港特区繁荣稳定,也预示了本港现时的局面。中央授予特区高度自治权,并不意味着中央没有或放弃监督权。反之,中央必要的监督是确保有关授权得到正确行使,近日“两办”为香港乱象发声,履行对国家和对香港特区的宪制之责,就是确保“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在特区得到全面準确实施的重要保障。

  全国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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