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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要说\“两办”表态正本清源\李胜堆

2020-05-12 04:24:0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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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立法会的内务委员会出现的恶意“拉布”、破坏立法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国务院港澳办及中联办(“两办”)早前罕有地作出表态,强烈谴责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及部分反对派议员。釐清了一些长期被反对派混淆视听的重要问题,有利於将来以更积极的方式,更全面、更準确地在香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

  回归以来,香港部分人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一直存在错误的认知和理解。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对中央对香港全面管治权存在严重误解。一些人将香港的“一国两制”,歪曲为“一国两治”,指除了国防和外交之外,其他都是香港特区自治範围内的事务,中央无权管治,更一再高调地攻击中联办所谓“插手香港内部事务”。香港社会对中联办的角色和地位的认知也模糊不清,包括特区政府有些官员也不是完全清晰。

  香港是直辖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2014年,中央透过发表白皮书,重申了中央在香港具有全面管治权。但如果未能釐清中联办的角色和地位,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就无法落到实处。因而,否定中联办在香港的权力和角色,就是否定中央在香港的全面管治权,破坏香港“一国两制”。

  “两办”这次主动出击,明确表态,不仅再次釐清了中央与香港特区关係中存在的误解,同时也进一步清晰了中联办的地位和角色,这对香港经历“修例风波”后拨乱反正,重回正轨十分重要。

  透过这次立场表态,再次阐明中央对香港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有监督权。

  中央必要的监督是确保“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得到全面準确实施的重要保障。对於香港特区自治範围内的事务,中央一般不会过问。但是,如果出现严重影响“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全面準确实施的情况,出现损害国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情况,中央就必须过问,包括适时表明立场和态度,并依法加以纠正。

  中央对港有明确监督权

  必须明确指出,“两办”是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有权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係事务、基本法正确实施、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关注并表明严正态度。这不仅是履职尽责的需要,也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

  “两办”的反驳掷地有声,在香港社会发挥重要作用,对香港管治意义重大,开创了新局面。港人期望,未来中央可透过“两办”更积极主动地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作出监督,即时地纠正严重偏离正轨的行为,避免香港再次出现类似2012年“反国教”风波、2014年非法“佔中”、2016年旺角暴乱,以及“修例风波”的重大事件。

  郭荣铿是令立法会陷入混乱的重点人物,“两办”明确指出,议员就职时明确宣誓“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但少数议员为一己政治私利,损害公众利益,阻碍立会正常运作,质疑他们有违宣誓誓言,更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两办”对郭荣铿的批评,带出一个值得香港社会深思的问题,社会必须注重从政者的品德。香港社会向来喜爱精明能幹的“叻人”,但往往重才轻德。具有专业背景的大律师、律师、会计师、医生和教师等的人才,甚至样貌讨好,口齿伶俐的人,容易赢取市民的喜爱,易入政途。像郭荣铿那样,虽熟读《议事规则》和《内务守则》,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但品德不佳,对香港有害无益。

  香港社会须深思一个问题,用什麼样的人才对社会有好处,如果只片面地追求专业知识,个人技能,却忽略了从政者最基本的品德要求,那很容易出现问题,让香港遭受重大损失。

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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