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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论衡\製造“黄色经济圈”涉嫌违法\郝铁川

2020-05-20 04:24:0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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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黄色经济圈”支持者攻击、骚扰政治立场相左的人和商户,甚至内地旅客,已明显违法

  “黄色经济圈”(简称“黄圈”),是指香港“反修例”支持者中的某些消费者和商家联合打造,杯葛“蓝店”(所谓支持修例或支持香港警察的商家)和“红店”(所谓有国资参与的企业)营商的政治经济同盟。我觉得,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条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之规定的,是严重违反香港特区2013年7月生效的《商品说明条例》和2012年6月通过的《竞争条例》的,特区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应该考虑採取制止措施。

  鼓吹打压其他店家

  第一,2020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有的店家展示“黄店认证贴纸”;有的人按照政治标準公开在网上列出一些所谓“蓝店”、“红店”名单,号召人们去“黄店”、而不去“蓝店”、“红店”消费等等。这些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市场经济活动中主体(身份)平等的法律原则,还涉嫌违反了《商品说明条例》关於不得採取威吓性营业行为的规定。

  每一个经商主体,无论穷者、富者、消费者、生产者、销售者、大企业、小企业、强者、弱者等,一律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受法律同等保护,禁止相互间的歧视行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6条规定:“所有的人在法律前平等,并有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无所歧视。在这方面,法律应禁止任何歧视并保证所有的人得到平等的和有效的保护,以免受基於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理由的歧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香港特区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单位之一)据此规定了“非歧视原则”,它是世贸组织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

  《商品说明条例》规定,商户如就消费者做出具有威吓性的营业行为,即属犯罪。例如,商户“使用骚扰、威逼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来推销商品或服务,从而令到潜在顾客做出违反意愿的消费决定,骚扰手段包括不断致电骚扰潜在顾客,利用不雅语言辱骂性格柔弱的消费者,利用身处的相对优势对消费者施压。製造“黄色经济圈”的一些人攻击、骚扰没有展示“黄店认证贴纸”的商户,有可能属於违法的骚扰、威逼、不当行为。

  第二,诸如“黄色的士”社交群组等有可能有“黄店”店主参加的组织,联合起来打压“蓝店”、“红店”,涉嫌违反《竞争条例》关於禁止妨碍、限制或扭曲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权势等规定。

  《竞争条例》所禁止的反竞争行为有三大类,第一类就是本来属於竞争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人士,达成调控销售价格、瓜分市场、操纵投标等方面的协议。禁止的对象不但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协议”,只要是“经协调做法或决定”便属禁止的範围,例如,口头上的同意、密契,执行行业公会的决定或所谓“行规”,也可能构成“经协调的做法”。

  另外,如协议有多过一个目的,而只要其中的一个目的是妨碍竞争,或者该协议有多过一个效果,而其中一个效果是妨碍竞争,这便构成违例。

  《竞争条例》所禁止的第二种反竞争行为是滥用市场权势,表现为对竞争对手的攻击性行为,攻击竞争对手虽然是个较难确定的概念,但它目前正需要执法指引或以案例清晰定义。“黄色同盟组织”攻击“蓝店”、“红店”的事例为执法指引的制定提供了事例。

  法律赋予竞争事务委员会广泛的权力,它有权处理法例中列明的各类申请、豁免、投诉、调查等事项,亦有责任就这类事情发出指引。除了就违反《竞争条例》的行为向竞争事务裁审处提出法律程序外,竞委会还可以向违法程度较轻微和触犯者发出告诫通知、违章通知书及要求违例者作出补救承诺。对相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及屡犯者,或者拒绝做出补救承诺的,竞委会可向竞争事务审裁处申请下列的处分和纠正措施:对每项违法行为处罚高达业务实体在香港营业额10%(以三年为限)的罚款。对有关人士发出取消出任公司董事资格的命令、就违法行为发出禁止、支付损害赔偿或其他命令。

  根据外国执法经验,调查反竞争协议往往需要合谋者的举报或协助,而执法机关也希望鼓励违法者自首。故此对自首或举报人士都设有奖励机制,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会有一定的宽待政策。

  迄今,《竞争条例》在香港没有全面实施,而根据其他地区的经验,有关竞争的法律对於遏制商场上的某些惯常的不正当营商手法,改善对社会民生经济活动以及营商环境,都会带来积极的效果。

  还应指出的是,某些学者歪曲“身份经济学”的原意,为“黄色经济圈”辩护,实在不值一驳。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教授、清华大学人文社科学院长江讲席教授陈志武在为美国乔治.阿克洛夫和瑞秋.克莱顿合著《身份经济学》中文版所写的推荐语中已明确指出:“身份决定一个人的机会和前途,其重要性远超我们的印象。比如,许多研究表明姓氏也是一种特殊身份信号:当你找工作或者谈交易时,人们会不知不觉地根据你是姓王还是姓陈判断你是谁家的子孙、什麼家庭背景等等,并据此决定是否给你工作或做交易。一个社会越是基於身份而为,人人机会平等就越不现实,社会流动性就越低。《身份经济学》因此就值得研究和学习。”

  《身份经济学》强调的是“一个社会越是基於身份而为,人人机会平等就越不现实,社会流动性就越低”,但到了某些学者嘴中却成了身份干预经济正当的理据,这样的学术造假态度令人失望。

  借“学术理论”搞分化

  资本主义之所以为资本主义,就是它崇尚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才强调商家的私权神圣、身份平等。私权神圣而非抢夺欺诈才能定分止争,身份平等而非贵贱有别才能进行质量价格的公平竞争。而“身份平等”的含义就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6条规定的“禁止任何歧视,并保证所有的人得到平等的和有效的保护,以免受基於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理由的歧视。”製造“黄色经济圈”本质上就是要颠覆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一切善良的人们不可不警惕那些装扮成美女的毒蛇。

  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是诚心诚意地在香港保留资本主义制度的,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就包括了积极借鉴资本主义有益成果的含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使内地的人们不用出国即可考察资本主义制度的运行实践,诚属一件幸事。但令人遗憾的是,有那麼一些人却竭力破坏香港资本主义制度的正常运行,竭力破坏两种制度的和平共存、和平竞赛。事实胜於雄辩。澳门特区GDP 20年间增长8倍,2018年人均GDP以20年前的5.5倍、8.34万美元而雄踞世界第三名的事实,不发人深省吗?

  杭州师範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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