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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论衡\在港设国安机构 确保国安法贯彻执行\郑赤琰

2020-05-25 04:23:5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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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届全国人大的其中一项议程是审议“决定”,以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自消息传出后,反对派攻击的焦点集中在“一国两制”的承诺是否因此被破坏的问题,有关这点,本文试就此作出讨论。

  第一,国家安全原本就是辖属於国家主权分内的重大事务,正如基本法第19条已写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务属於国家管辖权,特区无权管辖,要有中央授权才能代行,授权还得有文字授权,而且不是一次过的授权,每次授权得由中央用文字授权特首执行。由此说来,既然国家安全是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国家不可能不管,基本法条文内也多处写明何谓国家事务,什麼应为国家管,一点不含糊,既然今次由全国人大为港制定国安法,那是彰显国家拥有的权力,那是保障“一国两制”。

  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工作2003年被迫中止后,反对派继续用尽方法阻止重启23条立法工作,而去年6月起爆发暴乱,破坏程度更是史无前例,反对派勾结外力支援“港独”也是空前未见,面对这麼严峻挑战国家主权的暴力,而特区政府无能为力,如果中央政府还不出手填补香港的国安漏洞,倘若“一国”被破坏,还有“两制”的必要吗?

  因此,今次全国人大制定“香港国安法”,事实上正是出於维护“一国两制”,毫无争议!

  第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也在大会报告中提到中央可根据需要在香港设立国安机构履职。

  这项决定如果落实下来,将是维护国家安全最有效的办法。当年曾在港英政府工作的罗亚在其回忆录中清楚写到,当中英谈判决定香港管治权要交回给中国后,港英当局便立即取消一些关键部门,并将其人员辞退的辞退,不辞退的化整为零,分插到各部门。正是因为管治权回归后,特区政府不再有负责香港政治安全的部门,政治活动一轰而上,接着分裂国家主权的“港独”也应运而起,而且愈演愈烈。由此可见,取消政治安全部门的后果正如罗亚说的:九七后事不关己,也不想留住给中国用,更何况当中还存有大量反制中共的文件呢!

  香港反对派“双标”可耻

  也正是政治安全的工作在九七后留下空白,才有今天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的情况,既然要制订“香港国安法”,便不能不在港设立国安机构执法,否则立法也是枉然。

  部分人反对在港设立国安机构,认为这样做是破坏香港的司法独立,这说法无异是将香港法制凌驾国家安全法之上,基本法列明香港特区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国两制”下保留港制不变是国家授予的权力,即使如此,国家行为的事务完全保留在国家主权内,因此特区不包含国家主权的事务与执法工作(除非国家授权),既如此,“香港国安法”拥有其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是无可争议的。换言之,由中央在港设立机构及派驻人员去执行“香港国安法”是理所当然的事。

  美国总统特朗普声言会为全国人大制定“香港国安法”作出“强烈回应”。但美国的国家安全法多如牛毛亦是人所共知,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后,美国国会便立即通过《爱国者法》,授权美国警方秘密监视民众的电话、电子邮件、医疗、财务等各种纪录,只要理由是反恐或反间谍活动,政府甚至可以查看所有实体文件。美国国家安全局於2007年开始实施的“棱镜计劃”,也是以“保护国家安全”为名实行全球监控。更不要提美国2001年开始为了“反恐”,向阿富汗、伊拉克发动战争,造成数万平民死亡,至今衝突仍未停止。

  为什麼美国的做法香港反对派可以接受,偏是自己的祖国就不可以⁉更荒谬的是特朗普,美国可以立国家安全法,为何中国不可以?在此要敬告本港各界,只为制定“香港国安法”而不设立其执法机构与人员,正好比钓鱼不用鱼鈎鱼饵,那是空谈罢了,做不到实际工作的!

原香港中文大学政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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