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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香港国安法保护港人根本利益\叶建明

2020-05-25 04:23:5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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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日前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将以“决定+立法”两步推进的方式,为香港量身订造香港国安法。

  消息公布后,很多港人纷纷表示:“香港有救了”,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有希望了。经历近一年不堪回首的黑暴肆虐之后,这种期盼是绝大部分港人的共同心声。

  要了解中央为什麼要制定“香港国安法”其实并不困难。回归以来,中央一直苦口婆心提醒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特区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分。尽早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一国两制”长治久安所需,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不可推卸。但中央一等就是23年。反对派竭力阻挠,甚至叫嚣今年立法会选举“35+”,不仅想全面“揽炒”香港,甚至要揽着国家一起跳崖。

  香港迟迟没能堵塞国安漏洞,给外部势力和本地激进分子以可乘之机。一场黑暴将香港推入危险的悬崖边上。激进分子暴力毁坏城市,侮辱国旗国徽,追打政见不同的市民,本土恐怖袭击风险大增;他们举起“港独”旗帜,勾结“台独”势力,乞求英美制裁国家。这些举措挑战一个中国原则和“一国两制”,危害国家安全,伤害国家根本利益。而一些外部势力也毫不避讳地现身,给激进分子经费和物资,甚至直接在暴乱现场指挥。此种情况令人愤怒和惊心,但我们却束手无策,对他们在中国香港土地上的恣意妄为,口袋裏却缺乏法律工具。

  保障免於恐惧黑暴的自由

  在关係主权和国家安全问题上,任何国家都必然不惜任何代价,寸步不让。中国也绝对不会例外。在香港缺乏自行完成23条立法的能力、黑暴仍未停息、美国将香港作为“人质”妄图迫使中国屈服的危急情况下,试想想,中央还有退路吗?还能再等吗?堵塞香港国安漏洞的第一步责任无可避免地、也是历史性地交到全国人大手中。这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责任,也是权利,不容置喙。  

  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审议通过《决定》后,便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制定相关法律。制定“香港国安法”后会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区在本地公布实施。这是完全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根据香港严峻形势所为,合法合理,非常及时。

  “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行,是为了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这是“一国两制”的初衷,也是广大市民所愿。但这个制度在落实过程中,必然要有一个良好的安定环境配合。“一国”好,“两制”才可能宁。香港的安定和国家安全息息相关,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护航,“一国两制”很难行稳致远。

  此次制定“香港国家安全法”主要针对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其根本目的正正是保障香港的发展权、人民的安居乐业权,保障香港不受外部势力干涉。该法保障的是绝大多数香港市民的利益,跟一些人担心的言论自由、遊行集会自由、宗教自由等等毫不相干,港人的正常生活不仅不会被改变和干扰,相反,在更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下,香港会回到正轨,民众的生活将不再因暴力而恐惧,港人的孩子们也不会因为被蛊惑而成为违法的牺牲者。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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