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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要说\警惕“妖魔化”国家安全法\蔡加讚

2020-05-25 04:23:5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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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回归祖国23年来,仍然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工作,导致境外反华势力一直有机可乘,不时恶意干预和介入香港事务,对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国家的主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无论是2014年的非法“佔中”,还是2019年起爆发的“修例风波”,均突出一个问题,那就是香港现行的法例存在不足,不足以堵塞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漏洞。

  国家安全事关百姓福祉,填补缺口不容一拖再拖!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为香港立法禁止颠覆国家政权和分裂国家、禁止恐怖活动和外部势力干预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决定草案》内容,中央政府依据宪法第31条和第62条第2项、第14项、第16项,以及香港基本法第18条第3项,将涉及国家安全的全国性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区政府公布或立法实施。实施之后,这必将对“反中乱港”分子和境外反华势力构成威慑,为香港社会的安定繁荣保驾护航。

  欧美均有国安法

  中央主动为香港制定国家安全法律,是在宪法和基本法的框架下进行的,绝对合情、合理、合法,符合“一国两制”的精神和原则,不存在中央干预香港事务的问题。

  立法保障国家安全,乃“一国两制”应有之义,完全符合香港的长远及根本利益。同样是实行“一国两制”的澳门特区,已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及“一国两制”实践,如2009年通过23条,2016年立法会选举制度增加“防独”条款,2018年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在全国人大公布加强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决定后,毫不意外地,受到了外部势力及香港反对派的激烈反对。然而,保障国家安全的相关法例,在全球各地也绝不罕见,欧美也不例外,外国又凭什麼反对呢?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主义活动、外部势力政治干预,均属於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立法防範及禁止可谓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反对派高调反对,难道他们认为在香港发起恐怖主义及分裂国家活动也没有问题?他们真的顾及香港的公共安全及繁荣稳定吗?

  正如港澳办早前所言“黑暴一日不除,香港一日不宁”。期待今次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能够切实解决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的缺失,为早日平息“修例风波”,恢复社会正常秩序提供坚实基础。笔者相信,在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香港一定能早日止暴制乱,堵塞国家安全的缺口,稳定繁荣将得到更大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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