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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后/大律师公会刻意混淆视听/鲁闽

2020-05-28 04:23:5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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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透社引述消息报道,称港区国安法将禁止外籍法官审理国家安全案件,大律师公会副主席叶巧琦发表三点看法:第一,法官根据法律条文审理案件,与国籍无关;第二,香港终审法院目前有十多名外籍非常任法官,如做出限制,会破坏终审法院和香港司法独立的形象;第三,任何国家都有“一国”,但“两制”才是特别之处,香港实行的是普通法制度,不同於内地的大陆法,应该予以尊重。

  这三点理由都非常奇怪。第一,法官当然是根据法律条文审理案件,其实任何地方的司法、行政和立法都是依法办事,但并不会因为是依法,所以就可以超越国家界限而满世界当官。第二,把终审法院和香港司法独立的形象建立在外籍法官上,这本身就是对香港法律界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的全盘否定,逻辑上、情理上都是不通的。第三,香港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和普通法,这自然不假,但环顾全球同样实行资本主义和普通法的地方,有几个像香港这样有外籍法官的制度安排?很显然,外籍法官的安排根本不是通例,更谈不上是普通法和大陆法之间的区别。

  荒谬绝伦的三点“理由”

  基本法允许香港在回归后继续从其他普通法地区聘用法官,那是因为回归前香港司法机构长期被洋法官佔据,本地人根本没有太多机会担任法官,更不要说晋升高级法官。为了保障回归后的法治运作不受影响,基本法才不得不做出这样务实的安排。如果香港的法律界人士有骨气、有尊严,那就应该自强自立,自行承担起守护香港法治的历史责任,而不是把一些港英遗风作为“光荣传统”而沾沾自喜。

  社会上有不允许外籍法官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诉求,这并不代表外国法官就一定比香港法官更不会考虑国家的情况,也不代表香港法官就一定比外国法官更加“识做”,而是一个基本伦理;有些事情,不管做得好还是做不好,都要自己国家的人来做。

  这也印证了叶巧琦说的一句话,那就是任何国家都有“一国”。不过,正正是因为不明白这麼简单的观念,叶巧琦才会对本来很正常的事情感到莫名惊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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